为进一步提高电动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近日,武汉洪山交警持续开展电动车宣传整治行动,严查电动车违规载人载货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6月16日上午9时,在武珞路街道口交通秩序整治点,二中队民警发现一辆电动车拖着一根排水管由东向西驶来,排水管有两米多长,已严重超出电动车本身的长度,经过路口红绿灯时,一个“神龙摆尾”,差点儿顺倒后方一辆电动车,周围行人也纷纷避让。民警见状,立即上前将其拦下。经询问,原来该电动车驾驶员家里最近装修,在附近市场购买建材后,想着离家不远,为节省配送费,索性就用绳子将排水管绑在自己的电动车上带走。“电动车载物有标准,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交警当场指出驾驶员违反电动车载物相关规定,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并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同时责令驾驶员下车推行,不得再上车骑行。
上午10时许,在辖区欢乐大道杨园南路路口,一中队民警拦下一辆违规载人的电动车。“怎么了?”见交警拦住自己,电动车驾驶员一脸疑惑地问道。“根据规定,驾驶电动车上路只允许搭载一名12岁以下的儿童,不能搭载成人。”驾驶员一听,连忙解释称,自己和朋友出门办事,由于没有直达公交车所以才骑的电动车,并不知道电动车不能载人的规定。
随后,民警向二人现场宣讲电动车相关法律法规,并依法对其违规载人的行为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