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势头,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按照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断卡”行动部署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特通告如下:
非法出租、出售、出借手机卡、银行账户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对主动到银行、通讯运营商网点注销非法出租、出售、出借手机卡、银行账户的个人(单位),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对在规定期限内不注销开户的个人(单位),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广大群众如发现此类违法犯罪线索,请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