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外来性输入污染和本地极不利气象扩散条件影响,从12月14日18时至15日13时,我市空气质量已经持续20个小时重度污染。根据省、市气象部门预测,我市重度污染天气或持续至17日。
经省生态环境厅有关部门会商,株洲未来72小时大气扩散条件差,本地污染物持续累积,达到了启动橙色(II级)预警的条件。按照长株潭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要求及《株洲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经株洲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同意,12月15日下午1时起,我市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升级为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同时将Ⅲ级响应措施升级为II级响应措施。
根据目前响应状态,儿童、老年人和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应减少户外活动,采取个人防护措施;暂停幼儿园、中小学户外体育课;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企业生产、喷涂、汽修、家装等过程中减少易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同时,工业企业落实错峰生产、限产措施,减少全市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工业排放量;严格落实所有施工工地和渣土处置工地停止渣土施工和运输、混凝土搅拌、建筑拆除,停止建筑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施工作业措施;城市道路按照常规应急处理每日洒水降尘不少于3次,针对重点区域增加洒水降尘1次以上,保证道路无积砂、积泥、积尘;开展重点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疏导,减少车辆怠速行驶,加强对城区高污染排放车辆通行管控,严厉打击渣土车、高排放柴油货车违规上路等行为。
此外,全市范围内严禁露天焚烧各类垃圾、农作物秸秆等;城市建成区内禁止燃放烟花鞭炮、露天烧烤。根据市重污染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和《株洲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区部署安排专项和联合执法。(株洲晚报记者 杨凌凌 通讯员 胡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