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督查工作信息》通报了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nào]尔市杭锦后旗、河南省南阳市桐柏县、南召县医保部门长期拖欠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费用问题。7月10日下午,国家医保局约谈上述三省区省医保部门相关负责人,要求彻底整改医保欠费问题。
今年5月,我台记者跟随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前往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报道了当地医保机构拖欠定点医药机构费用一事。经查实,平城区177家定点零售药店2019年1至3月医保费用1514.92万元被拖欠。事后,国家医保局督促山西省进行整改,并要求全国各级医保部门举一反三、引以为戒。然而今年6月,国办督查室在云南省、内蒙古自治区和河南省的部分县市发现了类似的情况。
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 熊先军:三个地区,或者是虚假整改,或者是不予整改,而且仍然存在大量拖欠两定医疗机构医保费用的问题。前有典型,后有全国的一个部署,各省也在查。还是出现这么一个事儿。不吸取大同的教训,不立即整改落实。
约谈中,国家医保局要求各省立即开展清欠医保费用专项工作,并限期将所有应付未付资金拨付到位,彻底解决欠费问题。
医保资金是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重要收入来源,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国家医保局将深挖原因,对症下药,破解难题,并要求尽快修订和完善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办法,统一规范资金拨付流程和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