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宁波乡村垃圾分类。 林波 摄
中新网宁波7月4日电(记者 林波)“你(扔的)是什么垃圾?”近日,关于垃圾分类的“灵魂拷问”正成为民众关注的焦点。在浙江,多地将实施“最新”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从加强执法监管入手,以制度约束奖惩结合,让法律不再是“躺在纸上”。
2019年10月1日,浙江省宁波市将正式实施《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规定,个人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情结严重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单位未按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图为宁波乡村垃圾分类。 林波 摄
“这是宁波出台最严格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宁波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郑雅楠解释道,《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对相关收集运输、单位的要求更为严格,“比如将分类交付的生活垃圾混收混运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结严重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