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在25日新区教育局又发布了中小学招生入学新政,虽是征求意见稿,但也给了家长们不小的打击,简直是“苦”不堪言~
今日,小编在新区网站上又发现教育局发布了关于义务教育招生的“原则”及“纪律”,一下子就是三条,看的小编一激灵!
长春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十不准”
一、任何学校不准提前招生。
二、公办中小学不准擅自跨学区招生。
三、任何学校不准超计划、超班额招生。
四、任何学校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进行合作,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
五、任何学校不准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不准擅自招收特长生。
六、公办中小学不得拒绝接收本学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七、任何小学不准招收不足6周岁的儿童入学。
八、任何初中不准招收小学非毕业年级学生入学。
九、任何学校不准进行不正当的招生宣传及各种形式的虚假炒作。
十、任何学校不准以各种名义举办重点班、实验班、证书班等,要按规定严格实行电脑均衡分班。
这10条招生准则大部分也出现在入学新政上了,看来教育局是要“动真格”的了!
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
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
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不能掐尖、不能以高额物质奖励招揽生源等等,这十项严禁也是刀刀重点!不仅出台了这两个“不准”与“严禁”,同时还发布了工作监督,新区教育局表示:将严格按照这些要求,规范新区辖区内中小学(公办、民办)招生入学工作!
这两天不只新区教育局出台这么多文件与重大内容,市教育局发布的文件更是重磅,各区教育局也是为了响应市教育局的号召,而市教育局也是响应国家的号召,看过八卦文章的家长们都知道,国内大部分城市都早已实行这些政策,而长春还是相对较慢的。
总之,一句话,这是大势所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