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教师考试网温馨提醒您关注浙江教师招聘考试信息【定海区2019年定向培养中小学教师招生10人公告】
2019浙江省教师招聘笔试备考学习方案为切实加强我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缓解偏远农村(海岛)中小学优秀教师紧缺状况,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10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定向招生(招聘)培养中小学教师10名。现将定向招生(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立志为定海区教育事业服务,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参加浙江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具有舟山市户籍,并与定海区教育局签订定向协议的考生。
二、招生(招聘)计划
2019年定海区计划定向培养(招聘)中小学教师10名,其中杭州师范大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专业2名,杭州师范大学小学教育(师范)专业6名,湖州师范学院小学教育(师范)专业2名(具体招生计划方案见附件)。
三、招生(招聘)程序
按照“信息公开,择优选拔,协议录取”的原则,安排在相关高校各专业同批次提前录取。
1、填报志愿:报考杭州师范大学小学教育(师范)专业的,要求最低投档成绩不低于第一段分数线,选考科目为不限;报考杭州师范大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专业的,要求最低投档成绩不低于第一段分数线,选考科目为化学、物理、生物,三门至少符合一门。报考湖州师范学院小学教育(师范)专业的具体要求以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为准。考生根据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提前录取院校志愿。符合条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考生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的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
2、面试: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定海区招生计划的1:1.2比例(四舍五入),将考生名单提供给招生院校。招生院校将相应名单发至定海区教育局。定海区教育局根据招生院校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进行适应性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公示:对面试合格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中国定海门户网站(具体查询途径为中国定海门户网站—区教育局—公示公告栏)上公示3天。
4、签订意向协议:公示无异议后,由定海区教育局商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与面试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将签订协议名单上报招生院校。
5、录取:招生院校在相应批次招生工作开始前,将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录取,并寄发录取通知书。未录取者不影响同批次其他院校的正常录取。
6、备案。录取工作结束后,由招生院校将录取的定向培养考生名单抄送定海区教育局、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承办院校
小学教育(师范)专业的承办院校分别为杭州师范大学、湖州师范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专业的承办院校为杭州师范大学。
五、学习费用
被招生院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考生,在校期间的学费、生活费等按每年2万元,四年共8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发放。
六、就业与待遇
凡被录取的定向培养考生按期毕业后,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根据协议回定海区农村(海岛)中小学任教,具体工作单位由定海区教育局确定,由用人单位与定向培养毕业生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服务期限不得少于10年,并在定向培养协议和聘用合同中约定。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考生可向定海区教育局咨询。
咨询电话:0580-2020553,0580-2040875(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附件:定海区2019年定向培养中小学教师计划表.docx
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
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