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察:考察工作由平阳县气象局负责组织。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 标准执行。入围考察人员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否则按考察不合格处理。
(五)公示、聘用、递补。
1.公示: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平阳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纳入正式事业编制。考生必须在拟聘用公示后90天内办理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结聘用手续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聘用人员与引进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服从单位的岗位安排,聘用人员录用后需在引进单位服务满八年。违约者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3.递补:应聘者在体检、考察阶段中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导致岗位空缺的,根据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人员。
未尽事宜,由平阳县气象局负责解释。
详情请查阅平阳人才网()
咨询电话:0577-58126121 0577-58199896
原标题:2019年浙江省平阳县公共气象服务中心 招聘气象类紧缺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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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公共气象服务中心2019年招聘紧缺人才报名表》.doc
中公教育针对浙江温州平阳县公共气象服务中心招聘气象类紧缺人才考试辅导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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