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以1:2的比例(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闱,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反应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报名人数5人及以下的,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
(三)体检及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列在先,如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增加客观题测试,测试后得分高者排列在先,下同)按招聘职位指标以1:1比例组织体检。体检参照我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相关办法进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空缺的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的即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德才表现和报考资格条件等。
本次招聘,如无合适对象,允许招聘空缺。
(四)聘用和待遇
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聘用,按规定(已参加工作的拟聘用对象,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手续后)办理报到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对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上述两种原因空缺的名额按规定予以递补。
聘用人员采用合同制,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工资、福利按照余姚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收入标准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