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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135名教师信息

来源:上虞门户网  2019-05-26 04:57

为吸引优秀人才从教,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考有关文件精神和我市教体系统的实际需求,经研究,组织实施2012年度上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考,拓宽吸引优秀人才从教的途径,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切实提高师资质量。

二、招考计划

招考国家事业编制教师135名(其中,高层次和紧缺型人才已招15人,面向浙江省生源的优秀大学生提前招考40个岗位已发布,免费师范生定向分配4人):

1.中学文化课14名:

语文5名,数学3名,历史2名,社会4名。

2.小学文化课12名:

语文7名、数学5名。

3.中小学共用岗位31名:

科学7名,信息技术3名,英语5名,美术4名,音乐4名、体育8名。

4.特殊教育2名:

特殊教育智障康复教师2名,其中自闭症少儿教育与康复1名,脑瘫少儿康复1名。

5.幼儿教育10名。

6.职教师资5名:

土木工程1名,汽修1名,财会1名,电气自动化1名,国际贸易1名。

7.体育教练2名(招考办法另行发布)。

根据优秀大学生提前招考拟录取情况和本次报名情况,招考计划将在总量内调整,计划变动情况在上虞教育信息网公告。

三、招考对象

1.中小学教师(含特殊教育)

(1)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关专业硕士研究毕业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列入浙江省高校招生第一批录取的相关专业毕业生。

2.职教师资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对口专业毕业生。

3.幼儿园教师

(1)全日制师范类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等教育、音乐、体育、美术专业毕业生;

(2)符合我市幼儿园骨干岗位选聘条件的在岗自聘教师(虞教体人〔2011〕23号文件)。

四、招聘要求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

①硕士研究生、国家“211”工程大学毕业生、职教师资可在应聘后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其他招考对象报名时必须取得普通话合格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并在应聘后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

②报考初中及以上学校教师的应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应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从2013年起应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幼儿教师的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从2013年起应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具备幼儿园高级教师职称)。

3.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应届生户籍生源不限;其余为上虞户籍(公告发布之日前户口所在地,应届生为上虞生源)。

4.硕士研究生为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毕业生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我市幼儿园骨干岗位选聘条件的在岗自聘教师为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五、招考程序

(一)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3月3日下午5时前,将报名表发送指定邮箱,选择报考学科(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门学科)。符合我市幼儿园骨干岗位选聘条件的报考人员由直属和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先行审核后通过信息平台报送教体局人事科。

教育管理、教育心理学等学科、职教培养方向的师范类毕业生和符合报考条件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允许报考相近专业,也可按所学专业分文、理科分别报考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初中社会、初中科学等学科。

2.资格初审

根据高校录取库资料和报名表所提供的有关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初审不符或有疑问人员直接回复告知。

3.查询初审结果

时间:3月4日左右。

报名人员登录上虞教育信息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在此期间,对于已经报名但未能得到初审通过的考生,请致电82116137、82213203联系,逾期不再受理。

4.现场资格确认及笔试报名、缴费

时间:3月5日--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

地点:上虞市自考办(百官小学城北校区南)。

资格初审合格者随带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确认及笔试报名、缴费:①本人签名的《2012年上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考报名表》、身份证、能证明本人生源或现户籍的材料、学校证明、普通话证;②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非师范生教师资格认定“教心学”合格证;③历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④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附加分的证明材料等)。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

毕业生如已与市内外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劳动合同的,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不予报考。

报名人数不足计划数3倍的,酌情核减招考计划。

(二)考试方法:

1.笔试

中小学文化课和幼儿园教师笔试统一参加浙江省教师招聘考试。内容、范围请登录浙江教育考试网()招生考试最新动态中的有关学科考试说明查询。

(1)笔试科目:

①教育基础知识(教育理论及应用)。根据中学、小学(含特殊教育)、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不同要求,分别命制试题,中小学共用岗位按中学要求命制。

②学科专业知识(学科知识与教学)。

语文(含特殊教育)、数学、英语、历史、社会、科学、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体育、学前教育、职教等各学科考生均须参加《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门科目的考试。

(2)笔试地点:上虞市教师进修学校

(3)笔试时间:2012年4月14日(上午《教育基础知识》;下午《学科专业知识》)

(4)笔试成绩按《学科专业知识》的70%与《教育基础知识》的30%之和计算。

2. 加分政策

笔试结束后,实行加分记入笔试成绩(原始成绩)的优惠政策。加分材料4月14日前提供有效。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期间,获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三好生各加4分,硕士研究生加4分。本项累计不超过8分。

(2)体育专业素质加分:

运动成绩的评定以应考者在高中阶段和高校阶段参加全国、省、地(市)级计划性比赛获得成绩为依据。全国比赛前八名获得者加5分;省比赛第一名至第三名加4分,第四名至第五名加3分,第六名加2分;地(市)级比赛第一名加1分。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加4分,国家二级运动员加2分。同项目成绩不重复计分,以高限计分。本项累计不超过6分。

3.面试

(1)面试入围人员确定:各专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相同学科面试人数最多不超过20名。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的不予入围。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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