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学院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学院在报名结束一周内完成资格初审,结果将以电子邮件形式直接回复至报考人员邮箱。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还须在考试前一天携带报考材料原件到学院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者领取准考证。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后,同一岗位确认参加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学院将商市人力社保局确定是否开考或核减岗位。
4.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1.考试形式
(1)教师岗位
教师岗位采用试讲和开放性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其中试讲采取百分制,时间10分钟,合格分为7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试讲成绩×60%+开放性面谈成绩×4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2)其他岗位
外事专员岗位、督导管理人员岗位和思政辅导员岗位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面试采取百分制,时间10分钟,合格分为7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2.考试入围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选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考核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或(开放性面谈)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需另行加试)。体检对象名单届时在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