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上虞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为绍兴市上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因工作急需,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上虞市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和紧缺型人才暂行办法》的规定,经有关部门同意,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条件和范围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3.户籍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28日以后出生);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1.网上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17年8月11日下午5:00截止,有意者如实填好《绍兴市上虞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公开招聘研究生报名表》,需提交的资料为个人身份证、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出具工作证明等原件的扫描件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发至报考单位邮箱694491845@qq.com进行资格初审。
2.现场资格确认。网上报名人员将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岗位资格要求并通过资格初审的,将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绍兴市上虞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表》一式二份,并提交个人身份证、工作证明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要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定书]等原件(以上材料备复印件各一份),携带本人近期免冠2寸半身彩照2张。
3.考试。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试方式。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人数不足计划数3倍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若每个岗位人数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报名人数10人的或3个岗位总人数超过30人的,将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面试入围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5比例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3个岗位总数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报名人数不足30人(含)的,直接进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面试成绩不到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为综合结构化内容,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根据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空缺指标在考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5.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文件执行。如考察中发现不宜录用情况,将取消录用资格,空缺指标在考试合格中按总成绩高低递补。
6.公示及聘用。对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经查属不宜录用情况,取消录用资格,空缺指标不再递补。
三、其他规定
1.报名者对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要有承诺,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报名资格。
2.拟聘用人员已与原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或劳动(聘用)合同的,务必在考察后30个自然日内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不能提供的视作自动放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绍兴市上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联系电话:0575-82191207 联系人:董女士
原标题:绍兴市上虞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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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rr.docx
绍兴市上虞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公开招聘研究生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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