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中介“扣下”租金租客房东维权无门
中介公司称“资金出了问题,都会给退”
济南的王先生两年前从北京回到家乡,找工作、租房子,本想有一个新的开始,可没想到却一波三折。他通过一家公司租住房屋,可房子未到期因公司和房主之间的纠纷就被迫搬离。自己的遭遇非但没有得到这家公司的赔偿,就连剩下的房租也迟迟没有退。据了解,这家公司拖欠的不止一人,都是多次要求退款无果。
租客反映,想要保证退租只能通过法院起诉,但这样的维权需要付出人力、物力、财力,相对于房租性价比很低,为此不少人不了了之。法律人士表示,很多公司也是钻空子,所以要解决还是得从行业问题入手。
两次租房均被迫提前搬走
2017年10月份,王先生从北京回到济南并通过一家叫济南青年物业的公司租了一年的房子。合同到期后,他又通过这家公司租赁了另一个房子,合同期是六个月,可是没想到再次租住的房子还没到一个月,房屋主人便上门通知要将房屋提前收回。
“房主当时在门口张贴了一张通知,说该公司拖欠房租,决定不再与他们合作,要求租客都搬走。”王先生说,为了省去不必要的麻烦,自己当天就搬走了。
这家公司相当于托管公司,通过他们租房子不需要交中介费,为了省时省力,王先生还是通过这家公司选择了同一小区的另一间房子。在去年11月26日,王先生还发现签合同时合同甲方是米家酒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而不是济南青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当时的业务员告诉他青年物业和米家是一家公司,两个老板是夫妻关系。
他没想到这次住了没多少天,又出现了相同的情况,公司工作人员通知他说房东要提前收回房子。无奈之下,今年3月13日,王先生再次搬了出去。“第二次对这家公司彻底失望了,就找了另一家中介租房子。”他告诉记者。
房租迟迟不退类似租客不止一人
据王先生介绍,加上押金和剩余的房租这家公司还欠自己2000多元,但这部分钱却迟迟没有退还。他告诉记者,刚搬走时就要求中介退还剩余房租和押金,最开始业务员说能退,但一直未退,之后再跟业务员联系,对方却说没权退钱需要联系老板。“业务员一开始说7到15天之内就能退,等到15天后再问就成了联系他们老板。”王先生说,自己根据业务员提供的电话拨打老板的电话,却一直没有人接听。
后来王先生就不断给老板、老板娘、业务员和财务人员打电话,他们总是各种理由互相推诿。4月15日,王先生找到了该公司的办公地点,公司老板承认欠的房租和押金,但却表示公司资金周转不开,没钱还款。该公司老板承诺在4月22日和4月30日分两笔将钱还给王先生。
王先生告诉记者,虽然公司老板承诺会还钱,但是自己还是不放心,“像我这样的租客不止一人,很多人的房租都没有退,并且很多房东的钱他们也没有给。”
付女士去年三月份也通过这家公司租赁房屋,租赁期间对方告知她这个房子即将卖出,之后她又通过换租的方式与该公司重新签订合同租了另一个房子。今年3月24日,付女士觉得租住的环境太差提前搬了出去,当时离合同截止时间还剩两个月,自己还有2000多元的房租未退。“我催了多次都没给。”付女士说。闫先生也是去年四五月份从该公司租的房子,因为房租太高提前退租后公司迟迟没有将剩下的房租退还。
租客苦恼退租难自感走法律途径成本太高
据了解,通过该公司租房的租客不在少数,之前本报也报道过关于该公司类似的事件。据王先生介绍,这次不仅是租客,还有很多房东也没有收到该公司支付的房租,租客的钱都已经交付,正常情况下公司是有这部分资金交给房东的,现在这种状况猜测是他们将资金挪用了。
记者通过查询发现该公司注册于2014年,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花卉养护;家庭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房屋维修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停车场管理;家具批发。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司系统发现,该公司经营未出现异常。
记者联系该公司老板,对方表示都会给退费,公司资金出了问题,会退的慢些。
王先生表示,找过有关部门咨询关于退费的问题,但是他们回复只能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但是我们未退的房租大约都是几千块,找律师再去法院起诉,维权成本未免太高,不仅如此还得专门请假去维权确实不划算。”
房管局回应
频繁接到关于该公司的投诉
记者联系了济南市高新区房管局,房管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几乎每天都能接到关于该公司的投诉,有租客也有房东,接到投诉后和高新区工商局以及公安部门都有过沟通,“但是它涉及到民事纠纷,我们作为行政部门只能帮着协调,无法强制该公司退费。”
上述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我们监管的是他的租赁行为是不是符合相关规定,假如发现他们合同或者别的有什么问题,房管和工商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但是费用这个问题还是解决不了的。”
对于租客反映的维权成本高的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针对这个公司引发的问题,几个部门商量过,下一步考虑和法院联合能不能做法律援助,比如集中一批投诉人,找一个律师进行起诉,“但这只是想法和建议。”
律师说法
司法解决性价比不高还需从行业问题入手
记者采访了山东尽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李岩,他表示,租客如果走法律途径来维权性价比不高,如果要走法律途径需要付出时间、人力和金钱成本,换来的收益是非常少的,“比如你花了10万元,最后收获10万零200,那性价比太低。”他表示,但不通过法律维权又没有合适的招数,有些公司也看中了这一点。
李岩认为,出现这种问题,租客有很大的问题,为了省时间省精力省钱随便找个中介公司,租客和房东都不用见面合同就签了。房东和租客都想省事,便宜的是中间的代理商,再加上一些不自律的公司,种种原因助长了这种行业现象。
李岩认为,租客也应该关注房租流向,“比如你把所有的房租都交给了第三方,但是你知道他们把这笔钱给房东了吗?这些其实是需要关注的,但是做到的人不多,也没这个意识。”
对于能否走法律援助的方式,他表示法律援助主要是针对的经济困难或者是身体有特殊原因的人群,比如70岁老人、在校大学生、有经济困难的可以开证明的,租房子多是成年人有一定经济能力,不在法律援助的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