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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三季度,房价上涨的城市数量要高于50个

来源:上虞门户网  2021-01-21 11:42

回望过去的2020年,楼市基本处于平稳的态势,虽然房价没有出现大起大落,而楼市分化局面已经显现。

根据官方机构公布的数据显示,在2020年10-12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中,新建商品房上涨的城市低于45个,房价下跌的城市明显增多。而在第二三季度,房价上涨的城市数量要高于50个。

2020年12月份,“北上广深”4个一线城市中,有3个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上涨,1个环比下跌。其中北京环比上涨0.3%;上海环比上涨0.2%;广州环比上涨0.7%;深圳环比下跌0.1%。

2020年房价呈现“南热北冷”局面

从区域分布来看,2020年楼市呈现出“南热北冷”的局面。从房价上涨城市的数量及涨幅来看,南方要强于北方。

专家认为,2020年疫情平稳后,一些大中城市在人口政策放松的形势下,大量人口涌入长三角、大湾区和长江中部城市群,也促使南部区域楼市较快复苏。

同时,以北方城市为代表的郑州、天津、济南青岛等城市,由于2018-2019年土地市场供应量的明显增长,市场出现了“供大于求”的现象,加上人口流入整体偏少,需求增长的持续性稍弱。这些因素也导致了全国房价呈现“南强北弱”的局面。

2021年起,楼市或将正式迎来拐点

近段时间,有专家认为,2021年楼市将正式迎来拐点,房价可能稳中有降。专家的意思是,当前要面对一个最现实的问题,那就是随着出生人口率的下降,未来楼市接盘者将持续减少。

另外是,当前独生子女家庭非常多,上一辈人大部分都有房,有的甚至不止一套。这就意味着,未来一对年轻人要继承2-3套房产。

在2020年,国家多次强调了“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以及坚持推进房地产往平稳健康方面发展。同时,官媒发文声明:“我国不会再依赖房地产来刺激经济的快速增长”。

在2019年-2020年期间,金融监管部门也多次发声,严查违规资金流入楼市。

在2020年12月末,金融监管部门又发布了《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有人把这个《通知》称为“房贷红线”的新规。说白了,这个新规也算是对住房贷款的监控管理,接下来无论是房企贷款还是个人住房贷款都可能会受到监管限制。

业内专家认为,2021年起,楼市或将正式迎来拐点,就好比在2020年的“金九银十”期间,某房企推出的七折售房活动,以及前不久某桂园全国推出万套特价房,最低至七折的优惠活动。2021年国内很多城市房价或将“稳中有降”,楼市或将迎来“贬值潮”。

在楼市调控政策持续收紧的态势下,以及结合房地产市场大环境的背景下,两类人该早做打算了。

第一类、持有多套房产的人

之前有不少人买了多套房产也使得财富增长了不少,但随着房产调控的持续升级,以及“房住不炒”已深入人心,再加上全国城镇家庭户均拥有1.5套房的大背景下,持有多套房产的人是时候该考虑把多余的房子卖掉了。

借用“玻璃大王”曹德旺的观点,如果持有多套房产不抓紧卖掉,将来面临的可能是“租不出卖不掉”的困境。

第二类、刚需购房者

之前许多人的想法是房价“只涨不跌”,因此许多刚需者就通过“高杠杆”来买房。也就是说,一些已经买了房的刚需者,不仅背负着房贷,甚至首付款都可能是借来的。

根据阿里法拍网上的数据显示,在2017年法拍房的数量约7000套,2018年上涨到2万套,2019年涨到50万套。截止到2020年9月中旬,阿里法拍房已超过120万套。这就意味着“断供潮”正在上演。其原因也是许多人通过“高杠杆”买房,最后还不起房贷了,只能“弃房断供”。

因此,2021年起,刚需者不可以“高杠杆”买房了,也该早做打算。如果目前还不具备买房的能力,租房居住也是可以的。

2021年起,刚需者也不用再担心房价过快上涨了!未来房价一定会是平稳的趋势。因为在刚过去的“十四五”规划建议中,国家再次提到了“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租购并举”、“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另外也提出“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完善土地出让收入分配机制,探索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按照规划建设租赁住房,完善长租房政策,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当然了,作为刚需者,如是凑够了首付款且具备月供还款的能力,在房价平稳的态势下,也算是买房的好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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