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政策有保障为有效落实“三保障一兜底一补充”“两免两降四提高”“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等一系列重大优惠补偿政策,无为县健康脱贫工作从医疗费用“兜底补偿”到出院结算“一站式服务”,全方位力保贫困患者住院治疗,切实缓解贫困人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截至7月31日,全县农村贫困人口享受“三保障、一兜底、一补充”综合医疗补偿政策182734人次,共发生医药费用总额为12568.82万元,享受政策补偿共计10527.11万元,综合医保补偿比例高达85.47%,省内“180”补充医保平均补偿比达95.32%。
基金安全有保障
持续加强和规范贫困人口就诊、补偿管理工作,突出对“351”“180”补偿情况的监管,让更多的钱用到真正需要保障的贫困患者身上。上半年,无为县医疗保障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专项稽核行动,对协议医药机构实行全覆盖监检查,规范诊疗和用药行为,严控不合理医疗费用,强化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监督管理,重点稽查核实医疗机构贫困住院病人有无冒名顶替、挂床住院等情况,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保障基金安全和使用效率。检查协议单位150家,核查病历153份,回访患者232人,查处投诉举报4起,约谈整改定点医药机构96家,全县通报2家,拒付违规费用70家,拒付金额81366.8元。有效提升了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对健康脱贫资金的“红线”意识,确保基金支出安全、高效、规范。
药品需求有保障缓解贫困人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保障贫困患者能够及时使用上安全、有效、质优、价廉的药品是必要条件,有效防止因购药难导致贫困患者对病情“拖、扛、忍”是关键。无为县医疗保障局深入调研、创新措施,多措并举,有针对性保障贫困患者用药,助力健康脱贫。针对慢性病患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用药保障工作的通知》,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贫困人口合理用药的宣传和引导责任,发放《致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的一封信》22000份,详细说明患者购药渠道。针对大病患者,严格落实“17+13+X”种抗癌药的供应保障和纳入医保支付惠民政策落地生效,保障需抗癌药的患者能买得到、用得上、可报销,切实减轻患者家庭负担。同时,为更好的保障用药需求,无为县根据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要求,重新遴选确定2家药品配送企业,保留1家当地企业,采取“2+1”模式保障基层药品供应;拟定县乡统一的医共体药品目录,助力分级诊疗,保障贫困患者用药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