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7年7月至2019年3月,黔西南州已将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农村低保对象3026户8870人转为城市低保对象,极大地提高了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的低保保障水平,充分发挥了民政兜底保障在脱贫攻坚中的积极作用。
据悉,全州审查核实城市低保对象程序极为便捷,易地扶贫搬迁的农村低保对象由各县(市、新区)民政部门按照城市低保工作程序认定后,将符合标准的及时转为城市低保,外县迁入的由迁出地民政部门审核搬迁农低保家庭收入并签字认定后,提供给迁入安置地民政部门按城市低保工作程序转入安置地城市低保,确保不漏一户一人,每月10日前发放城市低保金,确保贫困群众生活有保障,有效解决搬迁贫困群众“留得住”的问题。
在享受易地扶贫搬迁农村低保转城市低保的3026户8870人中,县内搬迁“农转城”共2561户7612人,2019年3月共发放城市低保金242.1053万元;跨县搬迁“农转城”共465户1258人,2019年3月共发放低保金57.968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