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出清单,强化自查自纠。
根据福绵区民政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等18家涉农部门的职责特点和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列出上述涉农部门的问题清单,督促其开展“地毯式”自查自纠,认真查找在扶贫资金管理、扶贫项目实施和扶贫政策落地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抓好问题整改。目前,已督促涉农部门通过自查自纠完成问题整改54类165个。
派巡结合,强化联动协同。
由福绵区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负责涉农部门常规巡察和巡察“回头看”的整改监督工作。从巡察反馈会的跟进和监督、民主生活会的准备和点评、巡察整改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等实行“一站式”、“保姆式”的监督和“服务”,督促被监督的涉农部门查漏补缺,对标找差,堵塞制度漏洞、防控廉政风险,提升监督效能。目前,已督促涉农部门在扶贫领域查找廉政风险点35项106处,相应建立防控方案或措施58个(项)。
以案为鉴,强化以案促改。
有班子成员因扶贫领域违纪问题被查处的涉农部门,督促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寻找本单位和重要岗位的廉政风险点,从而建立健全整改措施和方案,消除风险点。同时召开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达到“查处一个、警醒一片、解决一类问题”的效果。目前,已经在涉农部门召开扶贫领域警示教育38次,受教育人数800多人次。
惩前毖后,强化监督执纪。
实行由福绵区纪委监委、区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和镇纪委“强强联合、优势互补”的“片区协作”模式,把纪检监察系统优质资源用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的“刀刃”上。坚持日常监督检查和“小专项”核查监督相结合,瞄准扶贫领域重点领域、重点人员、关键节点精准发力,凡涉及扶贫领域的线索、案件必定一查到底,绝不“打折扣”、“和稀泥”,时刻保持扶贫领域监督执纪的高压态势和长久震慑力。截至目前,福绵区扶贫领域立案27件,结案5件,处分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