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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江绍兴市上虞环境卫生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录一线管理职工公

来源:上虞门户网  2019-06-24 17:29

绍兴市上虞环境卫生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是经区委区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企业,主要负责城市卫生保洁、垃圾清运和处置工作。集团于2016年批复成立,拥有子公司6家。为满足集团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线管理职工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岗敬业,执行力强;

3、具备一定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4、身体健康。

5、岗位要求本地户籍的提供户口本,岗位要求常住本地的提供该街道(社区)或村证明。

三、招录程序

经面试合格后试用,试用期一个月,试用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6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报名地点:绍兴市上虞环境卫生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1212室(曹娥街道腾达路158号)。联系人:吴沛颖,联系电话:89297215。

3、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填报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二)考试方式:

面试:面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四、其他有关事项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用工单位与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实行聘用制管理。聘用后单位交纳五险,工作满一年交纳公积金。已与区内外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劳动(聘用)合同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如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合同。因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发生的劳动纠纷,由本人负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绍兴市上虞环境卫生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原标题:绍兴市上虞环境卫生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招录一线管理职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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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环境卫生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岗位.docx

绍兴市上虞环境卫生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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