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财经11月2日讯(彭彬实习生李军媚) 11月2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了中国银监会绍兴监管分局对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因违规代保管经客户签章但其他要素空白的信贷资料;员工行为管理不审慎;不良资产处置不审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对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罚款80万元人民币。
天眼查资料显示,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注册时间为1988年4月28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德盛路55号。许可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总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外汇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监委批准的其他业务(详见金融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