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下的正常租房需求该如何保障?昨天,市住建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住房租赁服务管理的通知》,明确原则上每家租赁机构每个小区只能择优推选一名经纪人员进入社区提供服务,未经社区允许不得擅自带客户进入社区。
一家租赁机构限报一人
“住房租赁企业复工,要坚决服从疫情防控需要。”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发生积极向好变化。在坚持疫情防控力度不减的前提下,一方面要解决好群众租房居住等紧迫性、刚需性生活困难,切实做好“安居乐业”的兜底保障工作;另一方面要妥善安排住房租赁企业等民生行业复产复工,确保城市稳定运行,维护良好社会秩序。
《通知》首先明确,审查备案制是租赁机构进入社区开展租赁业务的前提。各住房租赁企业根据业务需求,筛选指定出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且已到社区报到的从业人员,将身份信息、房源信息等上报市住建委。市住建委对住房租赁企业备案、从业人员信息登记、合同备案等信息进行核实,并将核实后的企业、人员名单及房源信息告知属地社区居委会联系人。经核实的从业人员首次进入社区时,应向社区工作人员报告所属企业并出示身份证、信息卡等证件,经社区工作人员确认属于市住建委核实通过的企业和人员名单,且现场查询“北京健康宝”结果为“未见异常”的,社区工作人员予以办理临时出入证,并纳入本社区疫情防控体系。
需要注意的是,《通知》提出,原则上,每家租赁机构每个社区只能择优推选一名经纪人员进入并提供服务。
经纪人每日带看不超两次
经过备案的经纪人员,开展业务时也不是随心所欲,而是要严格执行社区疫情防控要求。
《通知》提出,经社区审查并领取出入证的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所在社区疫情防控管理规定,依法依规开展相关业务。首先,房源推广带看尽量通过VR看房、微信视频等方式。其次,看房客户进入社区时,须向社区出示当日“北京健康宝”的结果,经社区同意方可进入。未经社区允许不得擅自带客户进入社区。
根据要求,原则上,经纪人员每天的带看以两次为上限,且每次带看只能有一名客户。带看房源时,经纪人员要与客户保持适当距离,做好房屋消毒与通风,并尽量缩短带看时间。对于不服从社区管理的住房租赁企业从业人员,社区可以收回出入证。
承租人凭合同办出入证
《通知》要求,承租人与租赁机构签订租赁合同后,租赁机构需通过北京市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办理住房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再由上报的经纪人员陪同承租人到社区申请办理出入证。办理出入证时,承租人应向社区工作人员出示当日“北京健康宝”的查询结果,以及“租赁合同备案信息”查询结果。社区工作人员对已完成租赁合同备案、符合社区防控要求的承租人,按规定办理出入证,并将承租人纳入社区防控体系。
市住建委要求,各住房租赁企业应切实加强对新成交出租房屋及承租人的管理,严格执行社区疫情防控各项要求,通过人力保障和技术手段确保所有承租人纳入社区疫情防控体系。对于不服从社区管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引起投诉举报的,由市、区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依法依规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