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在上虞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通告)
根据国家《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按照国家、省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总体部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自2016年4月28日起,绍兴市上虞区范围内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机构职责
根据绍兴市上虞区委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虞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以及绍兴市上虞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及机构编制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将全区的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林权)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等不动产登记的职责全部整合划入绍兴市国土资源局上虞区分局,内设不动产登记局并成立绍兴市上虞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作为不动产登记承办机构,承担具体不动产登记事务工作。
二、实施区域
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区域为全区范围内,自2016年4月28日起,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统一由绍兴市上虞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受理申请,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按照国家“不变不换”的原则,原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三、业务类型
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地役权,抵押权等的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解封登记等类型。
四、办理地点(见右附表)。
五、特别说明
1、房产交易管理职责仍由绍兴市上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
2、为平稳衔接过渡和便民利民,自2016年4月25日起申请房产登记或土地登记的都可以按不动产统一登记要求提交材料,2016年4月28日开始发放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3、申请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的收件资料、办理时限等具体内容可点击绍兴市国土资源局上虞区分局门户网站(具体网址为:)查询。
特此通告。
绍兴市国土资源局上虞区分局
2016年4月21日
经办窗口(点)
地
址 咨询电话 受理范围
便民分中心窗口 区便民服务中心一楼 0575-82819630
0575-82027821 百官、曹娥街道(开发区)、梁湖镇等区域
崧厦办理窗口 崧厦国土所(崧厦汽车站向东80米) 0575-82060049 崧厦镇区域
章镇办理窗口 章镇国土所(章镇开发区王充路) 0575-82090112 章镇镇区域
东关办理窗口 东关国土所(东关街道羊角园路8号) 0575-28577398 东关街道区域
丰惠办理窗口 丰惠国土所 0575-82876806 丰惠镇区域
小越办理窗口 小越国土所(小越镇政府内) 0575-82819624 小越镇区域
杭州湾办理窗口 杭州湾国土所(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九东路1号) 0575-82726850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
谢塘办理点 谢塘国土所(谢塘镇政府内) 0575-82078867 谢塘镇区域
丁宅办理点 丁宅国土所(丁宅乡政府内) 0575-82819620 丁宅乡区域
永和办理点 永和国土所(永和镇政府四楼) 0575-82939061 永和镇区域
岭南办理点 岭南国土所(岭南乡政府斜对面,卫生院后面) 0575-82819616 岭南乡区域
上浦办理点 上浦国土所(上浦镇上风路2号) 0575-82509335 上浦镇区域
道墟办理点 道墟国土所(道墟镇政府内) 0575-82040018 道墟镇区域
长塘办理点 长塘国土所(长塘镇政府内) 0575-82597909 长塘镇区域
驿亭办理点 驿亭国土所(驿亭镇政府内) 0575-82819623 驿亭镇区域
盖北办理点 盖北国土所(盖北镇政府内) 0575-89283661 盖北镇区域
汤浦办理点 汤浦国土所(汤浦镇政府内) 0575-82819619 汤浦镇区域
下管办理点 下管国土所(下管镇工商南路) 0575-82895358 下管镇区域
陈溪办理点 陈溪国土所(陈溪乡政府内) 0575-82819621 陈溪乡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