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拆迁,估计没有几个人不羡慕的,毕竟这两个字是财富的象征,所谓“拆字一喷,立马大奔”。相信每个人的身边都有这样那样因拆迁而实现财务自由的故事。不过,随着城市化进入下半场,我国的住房发展形势也开始了转向。
按照以往,为了解决大量的“新市民”住房需求,通过拆迁低矮住宅,然后建设大量的高层住宅一直是我们沿用的路径,也取得非常了不起的成就,但随着时间推移,数据也显示,我国城市人均居住面积从2000年的10.3平米增至40平米,增长了近3倍,一个三口之家的住房面积就是120平米,与发达国家法国相当,比日本略高。当住房总量趋向饱和以后,再通过拆迁然后建高层住宅的紧迫性就显得越来越低。
当然,还不仅于此,还有3个现实的客观原因也在让拆迁退居幕后。
1.棚改已告一段落,居民的居住环境已经得到显著提升,拆迁的必要性随之降低。据信息显示,从2009年开始,我国开启了为期十多年的棚改工作,至2020年底,帮助5千多万人改善居住环境,超额完成了十三五定下的目标。而一些没有纳入棚改的小区或者住房,虽然说赶不上现在新建的房子,但顶多户型老、设计不合理、少卫生间、少门厅等等,但不至于不能居住,对于这样的房子,主体机构没什么问题,要拆迁的可能性就比较低了。
2.拆不起。这个其实不用多解释,想想以前包括一些低矮的平房拆迁都需要大几年,十多年时间才能完全达成一致补偿意见,可见拆迁工作有多难做。而现在剩下的老房子,很多都是楼房,拆迁户数多,拆迁成本高。开发商总不能亏本拆,过去拆平房能盖二三十层的高层住宅赚钱,现在由于“限高令”限制,高度没增加,但拆迁赔付的户数、金额大幅提高了,即便业主想拆也拆不起。
3.环保要求。大家有没有发现一种现象,现在很多城市的建筑工地都有环保定时喷水作业,而渣土等易起灰尘的物体都需要覆盖。其实,这样做的目的就是减少建造过程中的环境污染,这个不难理解,现在我们8亿多人都居住在城市,空气环境是基础,如果成年到处都是工地,结果可想而知,所以,从长期来看,为了保护城市人天天生存的环境,尽量减少拆迁、新建工程也是大势所趋。
由此得知,大规模的拆迁将退出历史舞台,早在2019年7月,住建部黄艳副部长就宣布“将告别大拆大建,不能一拆了之”,其实,在这之后,很多地产人就嗅到了这个信号,机构数据显示,在前100强房企中,有近一半的房企涉足城市更新,包括万科、碧桂园等开发商开始发力城市更新项目,从而补充新房开发业务的不足。
那么,拆迁会不会因此而统统“终止”呢?答案也是否定的。
从两个信息中,我们可以找到答案:
第一,现实因素。虽然旧改在全面推行,旧改的本身是为提升居住环境质量,说白了,就是在原有基础上提升和完善,但我们也知道,有些小区、有些房子根本就不适合改造,比如楼间距不够,连装个电梯都成问题,即便勉强装上,又不符合消防通道要求,更别说建什么停车位啥的,还比如有的就是危房,根本就达不到安装电梯起码的D级标准,随着深度老龄化的到来,这些房子要是没电梯也不行,权衡一下,拆比改肯定要好。
第二,政策支持。住建部在今年发布的《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中关于第(一)条“严格控制大规模拆除”这样提到:
原则上,城市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除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现状总建筑面积20%
。什么意思呢?方向上肯定是不再搞大规模拆迁,这与前面分析的一致,但与此同时,这个20%的拆除比例限制也意味着未来还会有一定的拆迁空间。但需要注意的是,拆除会有一定条件的,能满足条件的自然居于优先位置,下面会提到。
说到这里,不少人一定要问:一会说拆迁终止,一会又说还要拆迁,未来房子变老变旧后,到底该如何处置呢?
住建部16字明确了:2022年起,老房子全按“新规”处理
。
根据住建部官网11月4日信息显示,住建部办公厅在《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工作的通知》中明确,从2021年11月开始,在北京市、南京市、成都市、西安市、长沙市、沈阳市、宁波市、苏州市、黄石市、渝中区等21个城市或区域试点“城市更新”。其中,在试点内容中强调:“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这16个字可不要一目过去就了之,这算是为我们未来城市的住宅确立了“新标准”,这是大原则,未来城市更新过程中所有的老房子均按这个标准处理。如何理解呢?有两点:
一是从试点的范围看,一二三四线城市都有,说明都是选取的各等级城市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其直接目的是获取经验,最终目的正如文件所言,“及时向全国推广试点经验”,意味着经验效果好的话,会很快推开普及。
二是“留”就不说了,主要应该是针对符合城市风貌的上了年代的老建筑,而“改”和“拆”自然是有住宅占据很大的比重。毫无疑问,这里面有拆迁,也有旧改,采取同时进行的方式,当然,这个比例还是受到前面提到的20%约束,所以,提到“以保留利用为主”也预示着,仅有一少部分房子能拆迁。
鉴于以上信号,这两类老房子又“吃香”了。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老房子不会一刀切,而是将迎来“大部分改造、少部分拆迁”的新方向,那么,哪类房子可能受益最大呢?起码有这两类:
一类是拆迁类中“能拆迁的多孔板材等老旧危房”。这类房子有一个共同点,大多处于老城区,城市的核心地段,由于都是现浇或预制的板材建设,建设时代久远不说,70、80,甚至90年代建造居多,更重要的是这种结构不抗震、危险系数高,不少房子事实上是不能居住的。所以,我们已看到全国“共富”示范区浙江省今年已经发文列入全拆重建类,其中满足2000年前建造、普遍采用多孔板材、存在较大安全隐患3个条件即可。有开发商算了一笔账,这类房子的共性就是地段好、楼层低,算得过账,房企应该比较愿意接手拆迁,一旦浙江试点经验成熟后,其他地方也就迎来了推广的机会。
另一类改造类中的“能加装电梯的老小区房子”。老旧小区改造基本按照“能改则改”的原则进行,经过改造后,整体小区的居住舒适度肯定有一个明显提升,比如根据新规显示,园林绿化、消防等都是城市更新的重要内容之一,特别是那些楼间距较宽,能加装电梯的小区最为受益。因为我们知道,现在不少老小区楼间距都不错,绿化也可以,但就是没有电梯,其居住价值降低不少,当有人想卖二手房时,人家首先就问你有没有电梯,毕竟谁家都有老人、小孩上下楼的因素。没电梯,人家都懒得看,自然也卖不上价,所以,在旧改中能加装电梯的老小区房子会迎来市场“市场价值的重新评估”。
对此,你还有什么看法吗?留言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