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鱼,是青海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当地从2000年开始就已经禁捕。
8月8日,来自浙江杭州的孙先生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反映,他去青海省海西州茶卡盐湖旅游时,当地导游在途中暗中向其透露,“有湟鱼可以吃”。孙先生质疑,吃湟鱼这一行为是否违法?
澎湃新闻以咨询名义联系两名向导,有向导声称一条湟鱼价格50元,游客“喜欢什么味道可以做什么口味”。
针对上述行为,8月9日,青海省青海湖自然保护区水上公安局副局长张保太告诉澎湃新闻,湟鱼是青海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将以每公斤湟鱼处罚400元的标准对餐馆进行处罚,非法捕捞达到50公斤以上则以刑事案件立案。
向导声称“喜欢什么口味做什么口味”
孙先生向澎湃新闻回忆,8月6日,他和同伴在青海省茶卡盐湖旅游时,负责此次旅游行程的陈姓向导对其透露,当地有湟鱼可以吃。
孙先生说,该向导表示湟鱼很好吃,如果想吃可以前往茶卡盐湖大水桥附近的餐馆吃。
在孙先生表示吃湟鱼是违法的行为后,陈向导仍表示不在意,并称当地餐馆已经被罚款多次,但现在还可以吃。
6日,澎湃新闻以咨询名义联系该名陈姓向导。陈向导告诉澎湃新闻,此时正值青海旅游旺季,湟鱼是“当地特色,随便在外面吃不到的,只有在当地吃” 。
他介绍,湟鱼的价格不等,如果有他带领去餐馆吃,“一份五条,超不过200元,喜欢吃什么味道就有什么味道”。
当澎湃新闻询问具体地点时,他表示在大水桥一家餐馆内有。他介绍,自己是一家旅行社的司机,平时兼职做向导。
同日,另一名向导告诉澎湃新闻,在大水桥和黑马河两处地方如今仍有湟鱼可以吃,价格一条50元。该名向导称,现在查得较严格,“到时候我这边想办法,应该可以,没什么意外的话”。
警方:非法捕捞50公斤以上可刑事立案
澎湃新闻查询青海省政府官网发现,早在2011年,其官网曾刊登过一篇《大水桥:向湟鱼宴说不》的文章,文章中青海省渔政管理总站工作人员称,大水桥是青海省湟鱼治理的一个重点区域,虽然有禁捕令,但这里的湟鱼生意依然红火,“湟鱼宴”和特色湟鱼系列仍然是餐馆吸引顾客的招牌菜。
针对孙先生反映的情况,8月8日,青海省渔政管理总站举报中心工作人员李先生告诉澎湃新闻,遇到该情况的游客可以将相关证据及线索提交给渔政管理总站,随后渔政管理总站将根据反映的情况进行追踪调查,若情况属实,相关人员或将面临行政处罚,“没有任何二话可说”。
8月9日,青海省青海湖自然保护区水上公安局副局长张保太告诉澎湃新闻,2000年青海省开始正式提出零捕捞湟鱼,全面禁止捕捞、贩卖湟鱼的违法行为。如今正值旅游旺季,目前工作人员每天都在湖边执法巡逻。
张保太表示,因人力、物力有限,完全禁止有难度。张保全表示,将以每公斤湟鱼处罚400元的标准对餐馆进行处罚,非法捕捞达到50公斤以上则以刑事案件立案。
根据张保太提供给澎湃新闻的一份名为“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对青海湖实行封湖育鱼的通告”显示,青海省人民政府决定在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对青海湖实行封湖育鱼,在此期间,禁止任何单位及个人到青海湖及流域的河流湟鱼产卵场所捕捞湟鱼,禁止湟鱼及其制品在市场上销售,宾馆、饭店等餐饮业不得加工销售湟鱼。违反前述规定的将由农牧、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扣留车辆(船只),没收鱼货、渔具、吊销营业执照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