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11时30分许,交警高速支队京津塘大队警长王凯、交警房路及辅警谢猛、朱悦巡查至京津塘高速公路上行99公里处时,发现行车道上散落着一大包货物,当时该路段交通流量较大,车速较快,掉落物横在高速公路上,存在极大交通安全隐患。交警立即将警车停至安全地带,并拉响警报、闪烁警灯,提示后方车辆及时避让。在散落物后方安全距离设置好危险警示标志后,交警和辅警快速将其拖移至安全区域。
不一会儿,交警发现前方有一辆闪烁着危险报警闪光灯的白色货车停靠在应急车道内,向驾驶人询问得知,上述货物正是从该车后车厢内掉落的,驾驶人正准备走回原地捡拾。为保障驾驶人的交通安全,交警和辅警返回原地找回货物,并与驾驶人约定,就近在宜兴埠收费站外物归原主。掉落的货物失而复得,货车驾驶人对高速交警的及时帮助连声致谢。
货物装载不规范导致的交通事故并不鲜见
有的是直接掉落在路上
导致后方车辆来不及避让
发生侧翻、追尾等事故
有的是前车的散落物直接砸中后车
导致事故的发生
素材来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YIYA工作室
交警提醒各位货车驾驶人
驾车出发前一定要做好检查, 确保车辆轮胎等各机件安全的情况下再出发。
装载货物时要符合相关规定, 不要超过核定的载重量和长、宽、高度的限制,且务必要捆绑牢固。
遇有货物遗撒情况时, 可自行处理的,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及时处理遗撒物。无法处理的,在来车方向150米外设置警告标志,车上人员迅速转移至安全地带,并迅速报警,不可不采取任何措施“一走了之”。
另外,也提醒其他车辆的驾驶人,驾车途中遇见遗撒物时,也应及时拨打报警电话, 以便有关部门能及时清理遗撒物,消除安全隐患;同时,也要注意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远离大货车。
最后,也一起了解下法律对于这些情况的规定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