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卡、银行卡
想必大家都熟悉
然而
犯罪分子瞄上了生活中
这最常见的"两卡"
使其成为网络犯罪和
电信诈骗的重要工具
案件回顾
近日,保亭县公安局在侦办一起诈骗案过程中,发现嫌疑人苏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将银行卡提供给跑分团伙套现,帮助转移、藏匿涉诈资金。9月1日,保亭县公安局安排城镇派出所精干警力奔赴外市县将嫌疑人苏某抓获归案。
经了解,嫌疑人苏某起初在微信兼职群里看到一条代收款取现的消息,成功可以按代收款取现金额一定比例作为佣金。因苏某缺钱,便与对方联系约好见面时间及地点。双方见面后,对方让苏某提供银行卡用来收款,苏某银行卡进账十万元后,对方让苏某到银行中取出现金再转交给他,苏某因此获利一千余元的好处费。
经依法查明,苏某向对方提供的银行卡收取的钱款均为诈骗分子通过诈骗所得。最终,苏某因涉嫌“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已被保亭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并处罚款3000元,没收全部违法所得。
警方提醒
将自己的手机卡、银行卡等
出租、出借、出售给他人
看似是一种轻松获取高收益的行为
极有可能成为他人
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帮凶”
请广大群众保管好自己的
电话卡、银行卡、身份证
坚决做到不出租、不出借、不出售
不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