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公司“老板”
自己却毫不知情
小怡(化名)因涉及
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被判决需支付38万元货款债务
但其坚称自己从未听说过A公司
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多亏有检察机关的帮助,法院已经将我的账户解冻,我不再是被执行人了。”近日,回归正常生活的小怡激动地向检察官说道。
莫名成为公司“老板”
2020年7月的一天,小怡像往常一样使用微信付款,手机界面却突然弹出账户被冻结无法使用的提示,其陆续尝试使用支付宝、银行卡等方式付款,也均提示账户被冻结。
“只是正常生活付款,为什么突然被冻结了所有账户?”困惑不解的小怡赶忙前往银行询问原因。从银行工作人员的口中,小怡竟得知自己已被法院列为民事案件的被执行人,其名下所有账户均被冻结。
“我就是一个普通打工人,从未注册过公司,也没打过任何官司,怎么就成被执行人了呢?”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后,小怡发现自己因一起A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未履行生效判决,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了高消费。
根据民事判决书显示,A公司是一家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原本的唯一股东为孟某,2018年6月,A公司股东变更为小怡,后公司因经营不善申请注销,而小怡作为公司唯一股东,承诺对公司未了债务承担清偿责任。2019年7月,B公司至法院起诉称,A公司拖欠货款38万元到期未还,并提交了由A公司、孟某盖章签字的借条一张。2020年2月,法院依法判决A公司、小怡、孟某共同支付货款38万元。判决生效后,B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故小怡作为被执行人,其名下所有账户被冻结。
发现自己莫名成为“老赖”后,小怡立即向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申请再审,表示自己并未开设公司,工商登记材料系孟某伪造,但因缺乏证据支持,其申请被驳回。
揭开“李鬼”扮“李逵”真相
2020年8月,小怡向公安机关报警,同月,孟某因盗用他人身份证件被公安机关刑事立案。
解开“李鬼”扮“李逵”真相后,小怡前往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撤销A公司股东变更登记。经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A公司变更股东时提交的申请材料中“小怡”的签名并非真实小怡所签,A公司系属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公司变更登记,遂于2021年9月作出《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撤销A公司变更股东的登记决定。
然而,由于此时已超过提出再审申请时限,法院依法终结案件。2022年2月,无助的小怡来到了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
检察监督助力卸下“天降债务”
受理该案后,检察官依法审查核实了相关证据材料。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小怡身份信息被冒用,而依据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小怡自始不是A公司的股东,无需对A公司注销后的未了事宜继续承担责任,故无需对A公司的货款承担还款责任。
2022年7月,金山区检察院向法院制发再审检察建议,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再审检察建议,依法启动再审程序。2023年2月,法院依法撤销原审判决,判决由孟某、A公司共同支付B公司货款38万元。在检察院与法院的共同努力下,小怡成功卸下“天降债务”,重新回归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