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晚,石家庄无极交警大队民警夜查时,民警示意一辆小型轿车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但驾驶人朱某某拒不配合。
民警多次警告无果后,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其进行抽血,谁料,朱某某坐到地上开始哭闹、诉苦、求情,始终不配合检测。
民警对朱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朱某某后悔不已,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经检测,驾驶人朱某某呼气式酒精测试数值为154mg/100ml,抽血检测数值为122.55mg/100ml,已达醉驾标准,涉嫌危险驾驶。
根据相关规定,朱某某被依法处以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的处罚,并将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