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茂名发生了一起
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
骑行电动自行车
与一辆大型货车相撞的交通事故
肇事货车驾驶人随后逃逸
现场只留下电动自行车和货车碎片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这起事故中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骑行电动自行车
是危及生命的错误选项
我们必须引以为戒
12岁以下儿童禁止骑自行车上路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 。
自行车平衡性、稳定性较差,面对马路上车来车往或突发状况,以一般儿童的应变能力,很容易措手不及摔倒受伤。低龄儿童对复杂的交通环境缺乏准确的认知和判断,骑车上路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更高。
2022年6月17日12时13分许,深圳一辆小车沿观平路途经龙华区新田居委公交站台北侧人行横道时,车头与在车道内逆行至人行横道的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骑、乘两人受伤(两人年龄均为11岁),两车损坏。
未满16周岁禁止驾驶电动自行车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未满16周岁的儿童因为年龄小,生理和心理条件均不适合骑行电动自行车,处置险情不当而易导致交通事故。
搭乘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
部分驾驶人认为,电动自行车设置了前后两个座位,就可以载人上路。根据规定,电动自行车只允许搭载1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
因电动自行车在设计时没有为后座设计足够大的载重能力,所以当后座载重超出一定限度时,车身就会变得不稳定,容易滑倒甚至发生交通事故。
广东交警提醒
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
禁止驾驶电动自行车
广大家长务必教育监护好孩子
远离电动自行车
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不偷骑也不能骑电动自行车上路
平安度过一个愉快的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