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房东注意,
利用隔断分割更多房间,
将厨房、客厅、餐厅改成卧室,
电线私拉乱接等各种违规行为近期严查,
违者将被行政处罚!
在租房市场,
常常会遇到一些房东、二房东
为了获取更高的收益,
擅自违规装修、分割搭建,
打破房屋原有内部空间结构,
形成多个所谓的“独立空间”。
但这种行为其实存在严重的消防隐患,
同时还违反了
《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
近期杭州市临平区公安分局针对上述现象,
开展一次出租房屋安全检查,
已有不少房东被行政处罚!
在餐厅与厨房中间私自建隔断
二房东被行政处罚!
临平二房东梁某长期经营出租房屋,
为了多赚取更多的租金,
梁某在一套房屋的餐厅与厨房中间
私自建墙隔断,
分割出两个小房间出租给他人居住。
在开展出租房屋安全检查时,
现场民警对梁某开具了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要求其在一周内整改完毕。
然而,在整改时限到期后,
民警再次上门检查,
发现梁某未做任何整改,
房屋消防安全隐患依然存在。
根据《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
临平区公安分局依法对梁某予以行政处罚。
一个房间放4张高低床、 还私拉电线
存在安全隐患
5月初星桥派出所民警接社区工作人员反映,
某小区一套出租房内有多人租住,
噪声不断,楼下邻居苦不堪言,
每次要入睡的时候,
楼上就传来各种杂音,吵到深夜都不能入睡。
民警迅速上门走访查看,
原来该住处为一家公司宿舍,
有4间卧室,
其中一间卧室内摆放了4张高低床,
居住人数超过规定人数,
且私拉电线现象严重,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民警第一时间约谈房东,
开具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要求房东限期整改到位,
几天后复查时发现,房东孙某仍未按规定
对居住人数及相关隐患进行整改,
根据《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
临平区公安分局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6月以来已处罚128人
其中有27人被拘留!
今年以来,
临平公安对治安隐患、
警情高发部位常态化开展清查整治,
累计开展集中清查230次,
发现并整改治安消防隐患4.6万处。
6月以来,
对房东、二房东等居住出租房屋
责任主体行政处罚128人,
其中行政拘留27人。
相关法律法规
《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三条规定: 出租居住房屋的,应当以一间按照住宅设计规范设计为居住空间的卧室或者起居室(厅)(以下统称居室)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分隔搭建后出租。
按照住宅设计规范设计为餐厅、厨房、卫生间、阳台、过厅、过道、贮藏室、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其他非居住空间的,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四条规定: 出租居住房屋的,每个居室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4平方米,每个居室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
违反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出租居住房屋供他人居住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出租人是单位的,对单位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出租人是个人的,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现在正值毕业季,
不少大学生找工作、租房,
提醒大家,
房屋出租一定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
1.不可以把阳台、餐厅、卫生间等非居住空间出租供人员居住。
2.不可以把客厅或者卧室分割后出租 。
3.出租房内应配备灭火器、防烟面罩、逃生绳、报警哨和手电筒。
4.三楼以上的居住出租屋,房间窗户和阳台安装金属栅栏的,必须能从内部打开,用于紧急情况逃生。
5.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是紧急情况下的生命通道,切不可在这些地方停放电动自行车和堆放垃圾,时刻保持通畅。
6.电器线路应具备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和剩余电流(漏电)保护功能装置。 电线、电缆应穿过封闭式金属线槽或硬质阻燃塑料管(PVC管)保护。
7.对于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出租居室达10间或10间以上,或者出租床位10个或10个以上),还应该在每个居室以及公共区域设置烟雾探测报警器等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