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盆织纹螺让张女士 遭了不少罪……
到ICU里走一遭
女子吃了两大捧这种螺
心脏骤停
张女士今年51岁,从事海边养殖行业,经常能接触到各种海螺。前不久,张女士从塘中捞起大量海螺煮着吃了。
织纹螺(示意图)
“我之前也吃过几颗, 没出什么事儿, 所以这次就多捞了些……” 张女士回忆道。因海螺味道鲜美,两大捧海螺,一会儿就被她一个人吃完了。没想到,吃完1小时后,她就出现了恶心呕吐的症状, 口部周围以及舌部逐渐麻木。
家里人见状,急忙将她送到医院。得知张女士食用过自行捞捕的海螺,结合其症状考虑为中毒。急诊科医生立即启动急诊洗胃操作,以减少毒素吸收。
在洗胃过程中, 张女士出现血氧饱和度急速下降, 随后还出现了心脏骤停。 医护人员赶紧进行抢救,经过9分钟的心肺复苏后,张女士转入了ICU病房进一步治疗。
警惕!
一颗割香螺或致人于死地
在ICU治疗期间,根据患者家属提供照片,医生明确了张女士食用的是割香螺: “割香螺引起食物中毒的主要毒素,是麻痹性贝类毒素, 类似于河豚鱼毒素。加热、盐腌、暴晒等加工方式, 均无法将毒性破坏分解, 一颗小小的割香螺就可能致人于死地。”
患者家属提供的割香螺照片
浙江省宁海县第一医院ICU陈启江主任介绍,该毒素没有特效解毒药。 中毒者主要呈神经性麻痹症状,死亡率较高。
经过数小时的抢救,张女士的症状得到了改善,目前已经完全清醒,准备转入普通病房。
吃螺要注意辨别
一旦发生误食,及时就医
造成张女士中毒的割香螺也叫织纹螺、海丝螺或白螺,目前市场上是禁止售卖的, 已有多起因售卖割香螺被判刑案例。但由于其味道鲜美,仍有不少市民铤而走险。 由于是自家海塘里捞的,加上之前少量食用并未出事,所以张女士心存侥幸。
陈启江提醒,每年都有因食用割香螺引发生命危险的患者。一旦发生误食,一定要及时就医,越早治疗,抢救成功率越高。
图源:台州市场监管
其实,每年夏季都是织纹螺食物中毒的高发季节。
据了解,织纹螺主要分布于浙江、福建、广东等沿海地区,螺身细长,形似圆锥体,尾部较尖且细长,大小如“指甲盖”一般,整体长1厘米左右、宽0.5厘米左右,螺肉呈淡黄色。其所含有的河豚毒素大约0.5毫克就会致人死亡, 并且,靠家庭加热烹调不但不会起到“去毒”的作用,反而还会增加中毒风险。
每年4-9月是织纹螺的旺汛期,也是织纹螺毒性最强的时期。
如果误食织纹螺后发生中毒,早期的表征是舌头、口唇以及指尖发麻、眼睑下垂,接下来很快会出现恶心呕吐、胃部不适、腹痛腹泻等消化道症状。更严重者会出现言语不清、瘫痪、声嘶、呼吸困难、神志不清、窒息甚至死亡(呼吸和循环系统衰竭)等情况。
一旦误食,出现中毒症状,应立即前往医院就诊,最好能带上“肇事螺”,以便医生尽快确认致病毒素。
织纹螺中毒潜伏期最短为5分钟,最长为4个小时。 医院急救处理以催吐导泻,洗胃、利尿排毒等措施为主,以减少有毒物质的吸收,并对患者进行对症治疗等。
对于织纹螺中毒问题,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特效的治疗解毒药物。早在2012年,国家原卫生部2012年公告(2012年第13号)中就明令要求,任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消费者若发现市场中有人售卖织纹螺,应当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进行投诉举报。
广东沿海地区有割香螺
每年夏季都是织纹螺食物中毒的高发季节。去年,广东多地发布警示,提醒市民勿食织纹螺:
2022年4月28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醒,其中提到“不食用野蘑菇、鲜黄花菜、河豚鱼、织纹螺以及一些可能具有毒性或有寄生虫风险的产品”。
随后,佛山、韶关等地市场监管部门 也发布了食品安全消费提醒,其中提到“不食用野蘑菇、鲜黄花菜、河豚鱼、织纹螺以及一些可能具有毒性或有寄生虫风险的产品”。
此外,深圳市市场监管局 也在近日发布提醒,学校食堂要禁用织纹螺等食品。
每年端午前后
是这种螺生长成熟的时候
小小的织纹螺
却有这样大的毒性
平常一定要提高警惕
避免误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