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海关H986集中审像中心根据布控指令,对一票由东兴口岸出口、申报为“金属摆件、汽车仪表台、拖鞋等杂类货物”开展审图作业时,发现图像显示异常,存在夹藏嫌疑;经现场人工掏箱查验,在嫌疑区域查获孔雀标本8只。由于企业未如实向海关申报,目前该案已移交综合部门处理。
海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输出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由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实施检疫,经检疫合格或者经除害处理合格的,准予出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未报检或者未依法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的,由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