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松山区印发了《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稳就业工作的通知》,以多条“硬核”措施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健全高质量就业促进机制,确保就业形势稳定。
落实农民工管理服务政策。松山区做好信息收集和协同保障,充分发挥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就业服务平台作用,通过电话等渠道摸清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意向的劳动力基本情况和拟返原工作岗位及拟外出打工的农民工情况。截至4月底,外出农民工11273人,拟外出务工43108人,已返岗复工农民工16033人。做好“点对点”服务,每日维护“点对点”用工对接服务平台,通过电话逐人了解复工信息。协助完成出行备案,对集体赴外务工人员,开展“点对点”包车直达运输。
落实疫情防控公益性岗位开发政策。面向城镇登记的“4050”失业人员、贫困户(含脱贫不脱政策人员)等八类就业困难人员,按照“特事特办、简化手续”等要求设立疫情防控临时公益性岗位22个,从事疫情防控普查、协管、保洁等工作,目前已全部上岗。
落实稳岗返还政策和待遇保障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协助办理稳岗返还手续,返还标准为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暂时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返还标准为上年度6个月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目前,已向有关部门申报第一批符合政策的稳岗返还相关信息,涉及企业100家,资金162.15万元。疫情期间,新申领失业保险金人员不受申领时限限制,可延期办理。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正常按月发放,保障其基本生活。
落实失业保险费“缓缴”“减免”政策。允许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经营困难、无力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缓缴失业保险费,缓缴最长6个月。逾期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经报备后,免收滞纳金。2月至6月,对中小微企业免征失业保险的单位缴费;2月至4月,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减半征收失业保险的单位缴费。经统计,全区共有1家大型企业、857家中小微企业可享受失业保险减免政策。(记者 卢杨 特约通讯员 杨丛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