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的时候,担心合同签订不规范留下“坑”?为规范湖南省住房租赁市场行为,促进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住建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的通知,5月1日起,全省统一的《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开始正式启用。
“采用统一的合同示范文本,有利于维护公平健康的租赁市场秩序。”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很多市民法律知识欠缺,如果承租人是与中介或和房东自行协商拟定的住房租赁合同,很可能存在“霸王条款”或考虑不周全不完善的地方,事后容易发生纠纷。
示范文本要求,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出租人还应当向承租人出示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其他房屋合法来源证明原件;房屋登记为共有的,应当提供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转租房屋的,应当提供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证明;接受委托出租房屋的,应当提供出租人的授权委托书。
记者注意到,合同示范文本对于房屋基本情况、租赁成交方式及租赁形式、房屋租赁期限及交付、租金及押金、使用及维护、转租、合同解除、违约责任等都提供了具体的约定条款,承租双方只需要选择填写即可。
签订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此外,双方当事人可以针对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的,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应作为本示范合同文本的附件。
“合同越细致,模糊的空间就越少,从源头上减少纠纷。”一位中介人士介绍,通过合同范本文本的推行,可以更好地规范租赁行为,增加交易透明度,可以最大程度保障房东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株洲晚报记者 周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