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网记者接到群众对庆阳“有偿补课”乱象的举报,前往庆阳实地调查时发现,庆阳二中办公楼顶居然堂而皇之地耸立着一个巨幅的广告牌,上面赫然有硕大的“华仁酒”三字。
在教育部三令五申严禁商业广告进校园的背景下,庆阳二中为什么还允许这样的巨幅广告牌出现在办公楼顶,实在令人费解。有当地群众对此感慨说:看到庆阳二中的白酒广告,感觉学校要让喝酒从娃娃抓起。
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彭逸轩、潘利勇表示,这个广告牌,不仅违背了教育部的禁令,还违反了国家的广告法相关规定,也有悖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指导精神,对广告发布者和学校都应该予以处罚。
北京张铁雁律师事件所律师孙大伟分析,广告法第九条要求广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庆阳二中是面向未成年人的教育场所,将白酒广告置于办公楼顶,明显对未成年人具有不良的诱导作用,违反了社会公序良俗。广告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第四十条规定,“在针对未成年人的大众传播媒介上不得发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酒类、美容广告。”庆阳二中办公楼顶的白酒广告,视觉传播效果显著,可视为对未成年人的大众传播媒介,显然也违反广告法第三十九和四十条。
中国网对庆阳市“有偿补课”的新闻报道中,配发了庆阳二中学校大门的照片。许多网友看到学校大门旁边办公楼顶的白酒广告牌比庆阳二中的校名还大,有的质疑学校收了不少广告费,有的批评庆阳教育和城管部门不作为。庆阳市教育局局长石环周表示,感谢中国网的舆论监督,他们将对有偿补课现象进行整改,同时表示看到中国网的报道之后,他们今天就拆除了庆阳二中办公楼顶的白酒广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