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地方都对现行的职称制度进行改革和完善,其中最大的亮点就在于对乡村教师职称评审的倾斜:
对农村从教且教龄男满30年,女满25年的在岗在编教师,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岗位结构限制,直接评聘为中小学高级教师。
这样的倾斜政策突破了职称岗位比例限制即名额指标限制,让乡村从教男满30年、女满25年的符合申报条件的在编在岗教师也能评聘为高级教师。
但这样的职称倾斜政策来得太晚了,尤其是对那些从教已经达到30年的老教师!现在虽然够年限了可以不受指标限制评高级了但却又够不上申报条件。
之前都是因为高级职称评审的名额指标限制让很多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失去了机会,同时也让很多老师放弃了高级职称评审从而也就不再精心积累职称所需要的相关业绩。
这对那些不管职称评审有多难都会精心认真积累业绩的少数老师来说是公平的,但对那些因为职称评审现实的残酷和无情而放弃的绝大多数老师来说就不公平了。
够乡村从教年限就不受指标限制直接评聘高级职称也应该同时适当放宽申报条件,让至少一部分老教师能够真正得到这一来得有点晚的倾斜政策所带来的实惠。能否特事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