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限自2020年2月26日起至2020年3月03日止。在此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东关街道党建办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需署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拟录用人员名单见附件。
受理单位:东关街道党建办
受理电话:0575-82576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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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虞区东关街道公开招聘农村社区专职工作者拟录用名单.docx
上虞区东关街道办事处
公示期限自2020年2月26日起至2020年3月03日止。在此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东关街道党建办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需署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拟录用人员名单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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