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货币政策趋于宽松、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我国货币政策如何调整颇受关注。今年上半年,我国货币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加大,稳定和引导市场预期,较好地支持经济增长。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要求,货币政策要松紧适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下半年,以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为核心,央行将进一步推动利率“两轨合一轨”,不断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货币政策将适时适度进行调整。
上半年货币政策回顾
今年上半年,国际形势复杂多变,不确定因素增加。我国经济稳中有变,下行压力有所加大。金融市场总体平稳,但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市场利率逐步下行,但货币政策传导不畅,实体企业获得感不强;金融机构风险偏好普遍下降,结构性信用紧缩问题加剧;接管包商银行后,部分中小银行遭遇信用危机,一度出现流动性紧张等局面。
在这种背景下,我国货币政策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创新调控方式和政策工具,实施定向精准调控,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在2018年连续四次定向降准的基础上,央行调整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标准并实施了两次降准。1月2日,调整普惠金融定向降准小微企业贷款考核标准,扩大普惠金融定向降准优惠政策的覆盖面;1月4日,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释放资金约1.5万亿元(考虑中期借贷便利操作等因素,净释放资金达8000亿元);5月15日,对聚焦当地、服务县域的中小银行实行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惠及约1000家农商行,释放资金2800亿元。与此同时,央行综合运用常备借贷便利、中期借贷便利、定向中期借贷便利、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增强调节的灵活性和及时性,较好地支持了实体经济。上半年,社会融资规模新增13.23万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3.18万亿元;6月末,广义货币(M2)同比增长8.5%,比上年同期高出0.5个百分点。
应该关注的几个问题
上半年,我国宏观经济在保持稳中有进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隐患;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效率虽有明显提升,但结构性问题仍然突出。
第一,宏观杠杆率重现上升趋势。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发布的报告显示,实体经济部门一季度杠杆率大幅上升5.1个百分点,达到历史最高水平;二季度宏观杠杆率继续上涨0.7个百分点,从248.8%升至249.5%。虽然过快增长已经得到控制,整体债务水平基本稳定,但杠杆率仍然处于上升势头。其中,居民部门杠杆率持续上升,从2018年末的53.2%增加到2019年第二季度的55.3%,半年累计上升2.1个百分点。
第二,金融数据“低基数”效应。2018年上半年非标融资的大幅度萎缩,拉低了同期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和M2增速,造成了低基数效应。这是今年上半年社融增速回升的重要原因,也是今年二季度M2同比增速连续3个月维持在8.5%的主要原因。因此,上半年社融和M2增速回升,在于低基数上叠加财政支出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加快等多重因素,并不代表实体经济企稳,对此应该保持清醒。
第三,信贷结构问题较为突出。从期限上看,企业中长期贷款占比下降。今年上半年人民币贷款新增9.67万亿元,同比多增6440亿元,但主要来源于短期贷款和票据融资。企业中长期贷款新增3.48万亿元,同比少增2400亿元。企业中长期贷款增长乏力,表明企业信心尚待恢复,金融机构风险偏好仍然较低。从行业上看,近年来制造业贷款占比有所下降,表明金融对重点领域的支持仍需加强。
以LPR为核心的改革
8月17日,央行决定改革完善LPR形成机制。8月20日起,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公布LPR,作为银行发放贷款的主要参考和定价基准。
从国际经验看,美国、日本、印度等经济体都曾建立起类似的贷款基础利率报价机制,作为金融机构贷款利率定价的重要参考。但在我国,贷款基础利率自2013年10月推出以来,对商业银行影响十分有限。所以,央行将LPR更名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并从三个方面进行优化:一是报价期限上,在原来1年期贷款基础上,增加5年期贷款的报价;二是报价银行上,在原来10家银行的基础上,增加城商行、农商行、外资行与民营银行各2家;三是报价方式上,从原来对最优客户的贷款报价,改为在公开市场操作利率(主要是1年期中期借贷便利利率)上加点报价。改革完善之后,LPR期限品种更完整,报价银行更具有代表性,而且与市场利率关系更为紧密,更具有代表性和灵活性。
因此,新的LPR将可能实现三个方面的目的。一是取代贷款基准利率成为贷款定价的主要参考。央行已经明确要求新发放的贷款主要参考LPR,浮动利率贷款以LPR为定价基准。二是进一步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贷款利率与LPR挂钩,LPR与公开市场操作利率挂钩,政策利率变化将及时传导到贷款利率。三是有望引导贷款实际利率下行。在流动性充裕的情况下,如果政策利率下行,LPR随之下行,贷款利率有望下降,从而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为此,央行设定“358”目标,即:今年9月末,全国性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中,将LPR作为定价基准的比例不低于30%;12月末,不低于50%;2020年3月末,不低于80%。改革完善LPR是利率“两轨合一轨”工作的重要一步,是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关键一环,有助于提升货币政策传导效果,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通过此次改革完善,LPR形成机制更加科学合理,新的LPR成为贷款定价的锚,对我国金融市场有着重大和深远的影响。
8月25日,央行还对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进行调整,将房贷利率定价基准由基准利率转换为LPR。但与一般贷款不同的是,房贷利率实行“下限管理”。这主要是在流动性宽松、市场利率下行的情况下,坚守“房住不炒”的定位,特别是“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同时也有助于控制上升较快的居民部门杠杆率。
总结与展望
未来一段时间,内外部形势更加复杂,不确定性增强。而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从分化走向趋同,特别是美国开始降息,为我国货币政策调整创造相对宽松的外部环境。下半年,我国货币政策应在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等多重目标中寻求平衡,更好地稳金融、稳就业、稳预期。。
首先,稳健仍是货币政策主基调。高杠杆是宏观经济和金融脆弱性的总根源,必须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不动摇,继续实施结构性去杠杆。因此,在宏观杠杆率重现上升趋势的情况下,货币政策应保持定力,坚持稳健,坚决不搞大水漫灌,继续引导金融资源从低效领域退出,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其次,预调微调力度将有所加大。坚持“以我为主”,综合运用各种货币政策工具,采取不同价格、数量、期限的组合,以价格型为主,实施适时适度调节——“适时”,根据经济增长、物价趋势等内外部因素变化,来进行更为灵活的调节;“适度”,则意味着虽然调节会更多、频率更大,但幅度不会太大。
再次,更突出结构性调节功能。LPR影响新增贷款,存量贷款的定价基准仍是基准利率,短期内存贷款基准利率不会取消,降准降息仍在货币政策工具箱,如有需要可以立即降准,但更突出结构性、市场化调节功能。如基于完善中小银行较低存款准备金的政策框架,实施定向降准;通过调降公开市场操作利率影响LPR,引导市场利率下行。
最后,改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以改革完善LPR形成机制为核心,并加大对金融机构的正向激励,进一步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使流动性能够更有效率地注入到实体企业,实现从“宽货币”向“宽信用”转变。要进一步完善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打消金融机构基层组织和从业人员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的顾虑。
当然,推出新的LPR只是利率合轨工作的第一步。在平稳过渡的基础上,实现对存量贷款定价基准的转换,或将成为下一步努力方向。而存款利率仍然存在“两轨”,应稳妥地推进和深化存款利率市场化,如逐步放开存款利率上浮上限。
毫无疑问,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恃人不如自恃也”,最重要的是把我们自己的事情做好,不断增强应对外部风险和保持发展稳定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