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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我爱芳邻下载于募集资金2014年半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来源:上虞门户网  2019-05-14 10:29

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3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4年半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要求,编制了截至2014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2014年半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655号文核准,公司于2010年6月23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382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1.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0,318.40万元,扣除主承销商承销费及保荐费13,690万元后,于2010年6月28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16,628.40万元;另扣减其余发行费用2,380.3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14,248.05万元。

以上新股发行的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0)第24614号验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简答》(2010年第1期)和财会[2010]25号《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规定,公司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生的广告费、路演及财经公关费、上市酒会费等其他费用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由此将与股票发行非直接相关的费用1,109.18万元,计入当期损益,相应调增募集资金净额1,109.18万元,调增后募集资金净额215,357.23万元。

(二)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2014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4,565.08万元,补充流动资金15,000万元,银行手续费支出0.45万元,购买理财产品30,499万元,收购闰土热电100%股权19,000万元。

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置换前期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5,262.77万元,直接投入募投项目84,336.80万元,投资约克夏化工控股有限公司750万美元(折人民币4,755.82万元),投资江苏明盛化工有限公司25,375.00万元,投资江苏和利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9,500.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30,9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15,000万元,银行手续费支出1.63万元,购买理财产品30,499万元,收购闰土热电100%股权19,000万元。

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3,586.39万元,募集资金余额应为-9,273.79,差异12,860.18万元,原因系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12,860.18万元,其中2010年度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226.27万元,2011年度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2,107.34万元,2012年度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5,493.86万元,2013年度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3,509.99万元(含理财收益),2014年半年度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1,522.72万元(含理财收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不存在违反《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

公司于2010 年7 月23 日连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上虞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支行六家募集资金存放机构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用募集资金42,000万元和超募资金26,144.61万元合计68,144.61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闰土新材料有限公司来实施公司募投项目“年产16万吨离子膜烧碱项目”。2012年公司已将募集资金20,000万元投入浙江闰土新材料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上虞城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浙江闰土新材料有限公司作为一方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上虞城北支行募集资金存放机构于2012 年5月14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决定将募投项目“年产2.3万吨萘系列产品项目”和“年产3.2万吨苯、苯磺化系列产品项目”变更为“年产6万吨氯化聚乙烯项目”、“年产4万吨氯化苯项目”以及“年产3万吨混硝基氯苯项目”。 三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4.63亿元,由原两个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38,000万元和超募资金8300万元解决;配套流动资金8,700万元企业自筹解决。公司新设立浙江华弘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弘化工”)实施“年产4万吨氯化苯项目”和“年产3万吨混硝基氯苯项目”,于同日设立浙江赛亚化工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亚化工”)实施“年产6万吨氯化聚乙烯项目”。华弘化工已于2014年8月在交通银行上虞支行开立专户,赛亚化工于同月在中国工商银行上虞支行开立专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三、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无。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年,自2014年4月16日至2015年4月15日止。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使用超募资金13,000万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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