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全国农业生产力和农村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1956年1月,中共中央发布了《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简称《全国农业发展纲要》),提出了从第一个五年计划到第三个五年计划期间农、林、牧、副、渔各业和农村文化、教育、卫生、交通、邮电、供销等事业的奋斗目标,并将全国农村划分为三类地区,分别提出粮、棉、猪等项的生产指标。
中共上虞县委于1956年3月制订了《上虞县一九五六年—一九六七年农业发展规划(草案)》,提出到1967年,全县粮食种植面积达到63.5万亩,平均亩产1000公斤,总产量6.35亿公斤;棉花平均亩产190公斤,总产量1045万公斤;络麻平均亩产1000公斤,总产量5000万公斤;同时提出油菜、蚕桑、茶叶、油茶、水果、黄豆和猪牛羊等指标。
为宣传贯彻《全国农业发展纲要》,1957年12月,县委召开乡镇和农业合作社干部大会、宣传骨干会议,要求在全县开展《全国农业发展纲要》学习宣传活动,掀起一个新的生产高潮,推动农村各项工作的发展。在宣传过程中,县委宣传部组织队伍采用多种方法进行宣传,组织业余作者编写说唱材料,布置县文化馆绘制宣传画送到各乡镇巡回展览,发动80多个农村剧团进行宣传演出,甚至送戏到劳动现场,同时组织教师和学生搞说唱、出墙报、编快报。有的乡镇组织社队干部到先进社队参观学习,发起社内社外、队内队外的劳动竞赛。竞赛中有的社队提出1958年实现粮食平均亩产400公斤的口号,营造“争先进赶先进、提前实现400公斤”的热烈气氛。
皂湖乡东光农业社,在宣传贯彻《全国农业发展纲要》方面具有代表性。这个社自然条件比较好,但由于管理不善和干旱等原因造成粮食减产,干部受责难要辞职,群众想退社搞单干,许多干部群众对《全国农业发展纲要》抱高不可攀实现不了、日子还长等畏难情绪和怀疑态度。县乡工作组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召开社员大会,就合作社的优越性、农业生产的重要性等问题开展讨论,先后收集归纳出意见700多条,通过讨论统一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然后正面宣传《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进行逐条宣读解释,并对照该社的实情,总结经验教训,肯定成绩,指出努力方向。最后落实到发动群众挖掘生产潜力,提高出勤率和劳动效率,改进管理措施,交流丰产经验,制定1958年年度生产计划,掀起冬季生产高潮。
经过广泛深入的宣传贯彻《全国农业发展纲要》,1957年,全县农业取得大丰收,粮食、棉花、家畜家禽、林业、渔业等均取得增长,农业总产值达到4447万元,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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