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1
日、10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中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通过
股份回购证券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0,205,000股,占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971,232,995股的0.52%。本次权益分派按扣除回购专
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1,961,027,995股为基数进行权益分派。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根
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现金分红总额及转增股份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
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扣除回购股份后每
10股分红金额÷10股,即129,715,530.47元=1,961,027,995股×0.661467元÷10股;
公司本次实际转增股份总额=实际参与转增的股本×扣除回购股份后每10股转增
股数÷10股,即1,572,311,064股=1,961,027,995股×8.017790股÷10股。
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
现金分红总额及转增股份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
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
总股本=129,715,530.47元÷1,971,232,995股=0.065804元/股;按总股本折算每股
转增股数=实际转增股份总额÷总股本=1,572,311,064股÷1,971,232,995股
=0.797628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根
据股票总市值不变的原则,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
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65804元/股)/1.797628
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公司于2019年5月16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拟以截至2018年12
月31日公司可分配股本1,965,388,995股(总股本1,971,232,995股减去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不参与分配的股份5,84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
金股利人民币0.66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不超过129,715,673.67
元(含税);同时,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8股。如公司董事会、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到方案实施前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
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
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并对预案中的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
派方案一致。
3、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的1,961,027,9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0.661467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
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9532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01779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32293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66147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公司根据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不变的原则,本次转增股份数量为
1,572,311,06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含已回购股份数10,205,000股)为
3,543,544,059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6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7月1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6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2019年7月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
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
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
数一致。
2、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7
月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证券账号
股东名称
1
01*****553
朱志刚
2
08*****953
金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
01*****269
王健
4
08*****361
绍兴上虞艾泽拉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5
08*****936
绍兴上虞朱雀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增
股份数量(股)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一、限售条件流
通股/非流通股
707,534,478
35.89
567,286,286
1,274,820,764
35.98
高管锁定股
317,562,336
16.11
254,614,812
572,177,148
16.15
首发后限售股
389,972,142
19.78
312,671,474.04
702,643,616
19.83
二、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
1,263,698,517
64.11
1,005,024,778
2,268,723,295
64.02
三、总股本
1,971,232,995
100
1,572,311,064
3,543,544,059
100
七、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3,543,544,059股摊薄计算,2018年年度,每股净
收益为0.24元。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钱江世纪城平澜路299号浙江商会大厦36F
咨询联系人:张维璋、胡斐
咨询电话:0571-83822329、0571-83822339
传真电话:0571-83822330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6月24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