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6月11日以通讯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于2019年6月14日在公司办公地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其中独立董事4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王健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董事以现场投票及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公司决定向杭州秋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公司持有的浙江金科日化原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日化”)12%的股权,交易对价为9,000万元;向绍兴上虞宝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公司持有的金科日化32%的股权,交易对价为24,000万元,本次交易所得款项计划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金科日化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优化资产结构、聚焦核心业务、提升公司中长期盈利能力。根据交易所获得对价款,本次交易实现后将增加公司的营运资金,能更好地支持公司主营业务战略的推进。同意公司本次转让子公司股权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公司制定的《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律师管理办法》,并设立法务中心,同时拟任命公司副总经理张维璋先生为公司法务中心负责人(即公司律师负责人)。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原董事长魏洪涛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战略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职务,辞职申请自书面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魏洪涛先生在辞职之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经董事会选举通过,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王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新任董事长,一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任期自选举通过之日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应的公司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报批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变更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选举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董事会选举通过,增补公司董事张正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选举通过之日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变更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张向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变更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