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让上虞文化薪火相传)
本报讯 (记者 魏新宇) 今年6月10日是我国首个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为大力弘扬我区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市民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认知,进一步推动非遗保护与百姓生活的融合。9日上午,由区文广局主办,区文化馆、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承办的“2017上虞区庆祝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在文化广场如期举行。
此次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主要包括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启动仪式,哑目连、莲花落、越剧、桌凳农具花等7个非遗项目展演,上虞区非遗项目名录展板展示,文化上虞公众号推广及非遗文化志愿者招募。
启动仪式上,对2016年度绍兴市级非遗优秀传承人、传承基地进行了表彰,并对上虞顾氏越窑青瓷研究所(越窑青瓷烧制技艺)、五龙庙管委会(五龙庙会)、丁宅乡下宅村(蚕花娘娘的传说)等7个传承基地进行了上虞区第三批非遗传承基地授牌仪式。随后的非遗展演更是博得在场市民群众阵阵掌声和欢呼。
“文化遗产是可触摸的历史记忆,是闪耀着人类智慧光芒的 活化石 ,更是镌刻着民族文化自信的 功德碑 。保护文化遗产,留住的不仅是记忆和乡愁,还有无法用语言形容的精神财富。面对人类共同的文化,蕴含千年虞舜文明的上虞将全民支持、全民参与。以文化遗产的活态保护和活态传承,让上虞文化薪火相传。”区文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广大市民能够通过此次活动唤起乡土记忆,让更多的人了解上虞传统文化,感受城市魅力,一起加入到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的行列中来。
据介绍,我区目前拥有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等十大类160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其中国家级项目3项、省级项目12项,绍兴市级项目41项。国家级和省级项目数量位列绍兴市前茅。各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79名,其中省级11人、市级27人。各级非遗代表性传承基地35个。
近年来,我区在文化遗产保护上,实施了一系列确有成效的保护举措,全方位挖掘、保护和传承文化遗产。自2007年起,每年设立70万元的非遗保护专项资金,并在全区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从2010年1月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落成免费对外开放至今,累计接待参观近20万人次。编撰非遗画报8期,出版《上虞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集锦》5000册,在对外文化交流上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几年,以笔录、摄影搜集整理相关线索6万多条,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和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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