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金科过氧化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
监许可[2015]70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50万股,
发行价格为每股7.8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77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
民币32,245,646.97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5,514,353.03元。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
资报告》(天健验[2015]115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
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同时与银行、券商签订
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程序,保证专款专用,定期出具《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公开披露。历年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
公司本次完成注销的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情况
如下: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浙江金科文化产
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上虞支行
1211022029200046927
年产10万吨包裹型
无磷过碳酸钠(一期
3万吨)技改项目
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20100013721879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鉴于公司首发募投项目“年
产10万吨包裹型无磷过碳酸钠(一期3万吨)技改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建设已全部完成且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已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同时,
为进一步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全
部结转用于支付“年产10万吨包裹型无磷过碳酸钠(一期3万吨)技改项目”
待支付工程尾款。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核
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2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平安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核查意见》。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按照上述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首发募集资金全部
使用完毕。同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均已办理
完成,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相应终
止。
特此公告。
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9月28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