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春节和疫情等因素影响,多家银行2月贷款规模有所下降。
3月2日,数位机构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2月个人贷款消费贷款“坍塌式”下降,但对公贷款在监管引导等因素下,仍保持一定力度的投放,部分大行、中小银行维持正增长。
消费贷款“坍塌”式下降
一位华南股份行人士表示,该行2月一般性贷款规模较1月略有下降,但仍高于去年末的水平。今年1月春节前“开门红”主要是在前20日,对公投放中基建贷款的投放力度远超以往水平。2月贷款主要受春节和疫情影响,个人贷款降幅较大,对公贷款有所增长。
“今年勉强算是‘开门平’。”另一华南股份行人士表示,该分行信贷投放不及去年。
数位城商行人士反馈称,2月贷款规模总体上略微低于1月末,但远超去年末。由于1月贷款投放力度较大,2020年1-2月与2019年1-2月总体相比仅略有下降。
一位大行人士坦言,关键在于复工率。去年春节7天假期在2月,今年虽然在1月,但2月大部分营业网点没有开门。
多位机构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反馈,1月以来信贷增长的特点是,个人贷款萎靡,尤其是消费贷款“坍塌式”下降;对公贷款在监管引导等因素下,保持一定力度的投放,部分大行、中小银行实现正增长。
数据显示,全国1月份人民币贷款增加3.34万亿元,再创历史新高,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企业中长期贷款。
其中,住户部门贷款增加6341亿元,其中,以个人消费贷款为主的短期贷款减少1149亿元,以按揭贷款为主的中长期贷款增加7491亿元;企(事)业单位贷款增加2.86万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7699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1.66万亿元。
华南一位股份行个贷业务员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2月信贷投放量较1月量有所下滑,但较去年同期基本持平,甚至略有上涨。大致有两个原因:一是去年2月份房地产市场基本处于冰封期,对信贷市场冲击较大,今年房地产市场回暖,信贷投放也有回升。二是目前的信贷投放主要是去年接单的项目,所以受疫情影响不大,疫情的影响可能在2-3个月后有更明显的反应。
从需求端看,1月以来,汽车、智能手机等个人消费相关产品降幅较大,运输、旅游和餐饮业大幅萎缩,这些产品原本是消费贷款和信用卡贷款的主要流向。
2020年1月,中国信通院的数据显示,智能手机出货量为2036.6万部,同比下降36.6%。瑞银研究报告称,1月份iPhone销售较前一个月下降28%,由于疫情影响,2月销售可能更糟。
中汽协数据显示,1月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78.3万辆和194.1万辆,环比分别下降33.5%和27.0%,同比分别下降24.6%和18.0%。按照企业少开工10天计算,以及复工后人员、产业链供应短期无法满足生产需要,预计将影响行业产量超过百万辆。
中国饭店协会发布《新冠疫情下中国餐饮业发展现状与趋势报告》显示,所调研餐企中,每天营业额占去年同期的百分比均值为9%,营业额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90%以上的餐企占比71%,下降80%-90%的餐企占比12%;客流量方面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91.52%。
对公贷款有所增长
零售贷款大降的同时,企业对公贷款面临疫情特殊情况下的投放需求。
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统计,截至2月28日,根据官网及报送信息,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合计信贷支持抗击疫情超过10339亿元。
其中,深圳银行业1月20日至2月19日,支持抗疫企业信贷投放80.64亿元,支持企业恢复生产信贷投放384.85亿元。兴业银行3月2日披露,该行已为疫情防控领域企业和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提供融资超过200亿元,为314家疫情防控相关中小企业发放贷款超过60亿元。
除疫情相关行业外,银行业信贷投放重点仍是基建。各省份近期密集推出投资计划,总投资额接近25万亿元,2020年度计划完成投资也近3.5万亿元。
某大行一位华南信贷人士表示,2月疫情影响正常的经济活动,企业复工受阻导致信贷需求下降,尤其是民营企业和小微,对银行信贷资产质量的影响导致风险偏好的短期趋紧。不过,1月春节前的投放已占了很大一部分。海底捞这类受疫情影响大的企业不是各家银行重点贷款的对象。
多位业内人士预期,房地产融资接下来有望放松,以提振房地产投资,对冲房地产企业债务到期压力。
招商银行的一份企业调查显示,2/3的受访企业表示现金流能支撑企业经营的时间在3个月以内,其中不超过1个月的占16%,以住宿餐饮业的现金流最为紧张。预期营收损失超过50%的企业集中在住宿和餐饮业(45%)、文化体育和娱乐业(35%)、教育行业(34%)。
不过,也有约两成的企业受疫情的冲击相对较小,预期上半年营收与上年持平或保持正增长,主要分布在采矿业(占比50%),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占比33%),金融业(占比28%),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占比21%)等。
某大行一位华东分行人士表示,2月份贷款投放肯定会下降,而且逾期贷款会上升,特别是个人客户、小微企业;3月份估计还会小幅下降或持平;4月会有所回升。
虽然实体需求未恢复,政策层面仍在实施逆周期调节措施。
3月1日,银保监会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对于1月25日以来到期的困难中小微企业(含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贷款本金,以及1月25日至6月30日中小微企业需支付的贷款利息,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申请,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还本付息日期最长可延至6月30日,免收罚息。
对于少数受疫情影响严重、恢复周期较长且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微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与企业协商确定另外的延期安排。
3月2日,商务部披露,对于符合条件的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项目和企业,国家开发银行将通过提供低成本融资、外汇专项流动资金贷款,合理设置还款宽限期,开辟信贷“绿色通道”和提供多样化本外币融资服务等方式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