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则》明确,对集中建设、配建的具备销售条件的人才安居住房,可采用先租后售的方式进行供应,租期五年内可享受优惠租金。人才租满五年可向产权单位以优惠价格申请购买该房屋的产权。根据双方合同约定,人才安居住房取得产权五年后方可转让,取得产权不满五年需退出的由原产权单位优先回购。
《细则》还规定,在海外人才相对集中的区域,创造条件筹建专门的海外人才公寓定向供应,规划设置商业、体育、众创空间等生活和功能性区域。此外,还将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与第三方租赁机构开展合作,引入市场化租赁住房资源,通过系统平台将有需求的人才和有房源的企业联系起来。
南京市房管局相关人士介绍,南京市近年来从土地供应到产品设计,全面落实租购并举要求,满足“新市民”需求。2018年拿出5幅地块专门建设租赁住房,2019年还将拿出100多公顷土地建设租赁住房。南京市住房租赁行业协会介绍,截至2018年底,南京品牌住房租赁企业通过多种方式提供13.6万间租赁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