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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礼”了吗?上饶交警教你怎样做好斑马线上的文明 起亚k5车

来源:上虞门户网  2019-09-29 10:35
为不断改善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提升城市形象,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上饶交警积极开展“斑马线文明”宣传劝导和专项治理行动,集中向不礼让斑马线、行人闯红灯两大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宣战。

  人行横道,俗称斑马线,上饶交警倡导的斑马线上的安全文明有两层含义,一是指机动车礼让行人,遇行人横过道路时,应当停车让行,不得与行人抢道通行;二是行人遵守信号通行,不能随意闯红灯,保障机动车的通行权利。

  

  人行横道是行人横穿车行道的地方,在人行横道上,行人和机动车辆都有通行权,怎样保障两者的通行权利互不冲突,生命安全不受威胁?法律是这样规定的:

  机动车遇行人让行或避让规定

  【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释义】人行横道是行人安全、便利通过的道路条件。在行人通过的时间范围内(允许的交通信号灯内),行人有优先通行权,机动车辆应该停止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没有表明谁有优先权的情况下)遇行人横过道路,机动车有应该避让,承担更多的注意义务,让行人先行。

  行人通行规定

  【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释义】机动车遇行人让行或避让的规定,并非鼓励或者纵容行人可以任意违反交通规则,随时通行人行横道或横过道路。本法条就是法律赋予行人的义务,如果行人违反上述规定的义务,则应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导致发生交通事故时,应承担相应责任。

  

  交警的治理手段和措施

  上饶交警坚持宣传劝导与打击整治相结合,同时辅以违法曝光、社会协同治理、全民参与监督,大数据以及科技的运用,形成了依法打击的高压态势,社会效果明显提升。

  违法曝光。上饶交警与纪检、文明办、宣传等部门协作,共享互通信息资源,利用各种媒介对违法行为进行曝光,促进市民群众的良好行为习惯;同时,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整治过程宣传直播,形成正面直观的社会舆论引导。

  发动全民参与。上饶交警通过微信公众号开通“随手拍有奖举报”模块功能,发动市民参与监督举报,将身边的不文明交通行为予以曝光,由公安交警部门实施处罚,形成全民互相监督的良好氛围;同时,支持微信、电话、信函件等渠道的举报受理工作,及时对举报线索进行核实查证和违法查处;组织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以及驾校学员等志愿者上路开展文明劝导体验活动,对闯红灯、不礼让、不按分道行驶等交通违法现象开展文明劝导,社会效果良好。

  非现场和现场相结合查处。上饶交警一方面充分借助科技手段,运用不礼让、闯红灯抓拍系统和人脸识别系统,加强非现场的违法查处,对监控采集的信息运用短信告知、电话通知、网媒发布转载等形式通知到违法行为人。另一方面强化现场教育查处,一经发现,一律查处,9月以来,现场查处机动车斑马线不礼让行人450余起,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新媒体和科技手段运用。上饶交警通过"一直播"平台对两类违法行为的查处过程进行执法直播,在新的社交媒体领地争取舆论发声,着力培养安全守法和文明礼让意识;利用主干道路口人流量集中的地方,通过电子屏实时曝光行人闯红灯的抓拍信息,形成舆论监督和公开曝光;积极探索大数据、“人脸识别”等信息化手段,将违法行为人的相关信息向其所在社区、单位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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