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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发布自贸区政务服务提速20条意见

来源:上虞门户网  2019-09-12 20:36

  胶东在线9月11日讯(记者 贾楚航 通讯员 马双军)9月11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放管服”“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工作部署、《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精神,抢抓自贸区建设重大历史机遇,以制度创新、流程再造为核心,全面推行极简审批、极速办理、极优服务,打造全国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程度最高的一流营商环境,奋力在新一轮自贸区建设中率先突破、走在前列,自贸区烟台片区发布20条意见。

  具体为:

  1.设置“自贸区企业服务专区”。在自贸区政务服务中心内开设“自贸区企业服务专区”,将企业注册登记、行业经营许可、项目立项备案、施工许可、涉企不动产、外资外贸(限咨询代办)六类业务的全部事项集中到专区办理,并提供全事项帮办代办、全流程帮办代办、无差别一窗通办的“金牌保姆式”审批服务。

  2.企业开办“集成式”服务。线下将注册登记、涉税办理、免费印章刻制、银行开户等企业开办全流程业务整合到“企业开办综合服务区”。一个大厅,集成办理,实现企业开办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全流程半日办结。线上实行“零跑腿、不见面”审批;探索推行住所标准化和经营范围标准化,逐步实现智能审批、秒办秒批。

  3.实行“证照同办、多证联办”。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在“照后减证”,实行备案制、承诺制的基础上,聚焦“准入不准营”“准入准营不同步”问题,对一个行业涉及到的营业执照和多个经营许可同步申请、同步预审,申请人可同时获得营业执照和许可证,同时获得市场主体资格和经营资格。4.推广应用电子营业执照。鼓励企业全流程电子化注册登记,形成电子营业执照。加快推动自贸区内电子营业执照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应用,信息互认、数据共享,实现市场主体身份在线“一次验证、全网通用”。

  5.探索跨国(境)审批服务。完善国际商事综合服务举措,围绕加强中日韩经贸合作,提升日韩企业投资便利化,依托互联网拓展我区驻日韩等境外办事处商事服务功能,探索进行跨国(境)注册登记、许可审批,根据外商投资企业项目需要,提供“套餐式”服务,实现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外即可获得境内市场主体资格和经营资格。

  6.实行内外资企业注册登记“单一窗口”。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有关要求,内资、外资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备案等事项无差别受理,不分投资主体、不分投资人国别、不分投资形式,实行单一窗口、一个流程、一窗通办。

  7.探索住所负面清单制度。建立住所登记负面清单,明确化工、废品回收等行业住所区域以及主干道两侧、社区住宅、车库、地下室等地点限制经营事项。清单之外实行住所申报承诺制,申请人无需再提交不动产证、租赁合同等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文件。

  8.实行企业注册登记“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同一地址可登记多家市场主体。对经营项目无需前置或后置审批、许可的企业,在住所外增设经营场所,凡属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一律实行备案制,无需另行办理审批手续。

  9.探索企业经营范围自主确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前提下,企业可自主确定经营范围,允许根据行业特点自主表述经营范围,进一步扩大经营自主权。

  10.进一步简化企业注销手续。依托企业注销“一网通办”系统,实现相关部门注销业务互通共享、同步指引,免费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注销公告。优化税务注销即办服务,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

  11.优化施工许可办理流程。将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进一步完善“拿地即开工”模式,压缩施工许可办理时限。

  12.探索实行自我声明制。全面梳理研判企业设立、经营许可、项目立项和施工许可等涉及的前置审批事项,凡能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纠正,且风险可控的事项,一律实行自我声明制,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申报材料。

  13.实施全事项网上预审。引导申请人通过政务服务平台网上咨询、提出申请、上传材料,并按照预审反馈意见补正申请材料,实现材料准备阶段“零跑腿”。网上预审通过后,持需签字盖章的申请材料到窗口办理,真正实现“一次办好”。

  14.实行全领域全环节告知承诺。进驻自贸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全部事项、所有环节,除涉及安全、环保等重要审批条件、关键申请材料外,均实行告知承诺、容缺审批。

  15.最大限度推行“即来即办、立等可取”。按照“即办是常态、非即办是例外”的原则,全面梳理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编制“非即办件”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凡不能实现即办的,要通过网上预审、流程再造,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

  16.探索建立审批过程信用管理制度。将审批过程中违背承诺、声明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人,列入失信名单,相关业务不再享受告知承诺、自我声明、容缺审批等政策。探索将失信情况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实行多部门联合惩戒。

  17.大力推行服务前移。对全区涉及“三重”工作和高端人才的审批服务事项,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信息互通机制,提前掌握信息、提前对接需求,提供一对一、全链条服务。

  18.探索“不打烊”服务。进一步完善午间预约办件、下班延时服务、专场服务、上门服务等措施,不断扩大和完善24小时自助服务的范围和领域。

  19.提升政务服务智能化水平。加强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探索搭建窗口服务评价、微信预约取号等“掌上服务”平台,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先进的技术手段,推动审批服务线上线下融合,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20.实行“窗口无否决权”。审批人员对于企业和群众提出的需求,不能简单地说“不行”,行使否决权必须得到批准,并给予合理解释和引导。对于不属于本部门事项的,不设路障设路标;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打回票打清单;对法律法规不明确的,不给否决给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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