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宇)6月11日下午,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陈雍同志主持召开市纪委市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传达中央扫黑除恶第11督导组督导北京市第一次工作通报对接会精神,部署对中央督导组督导意见整改落实工作。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杨逸铮同志首先传达了会议有关精神,并按照《市纪委市监委关于中央扫黑督导组通报问题的整改方案》内容,对落实中央督导组通报问题的整改工作进行部署,明确整改期限,提出整改措施。在政治站位方面,进一步深化对北京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特殊重要性的认识,持续传导压力,压实政治责任。
在深挖彻查方面,进一步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持续强化线索摸排核查;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落实“一案三查”;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适时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
陈雍同志就深入推进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推进专项斗争的政治担当。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市的重要嘱托,充分认识当前专项斗争的复杂性和艰巨性,严明政治纪律,全力做好迎接下沉督导工作;
二是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坚决立行立改、边督边改。对能马上解决的问题,要立即整改,接受督导组检查,对需要持续整改、长期推进的,要集中力量攻坚,着力建立长效机制;
三是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集中发力突破重点案件。要坚持有黑必打、有腐必查、有伞必挖,紧盯“直接涉黑、袒护包庇、间接助长”三种“保护伞”类型,坚决做到“三个绝不放过”;
四是进一步强化综合治理,不断固本强基。坚持边打边治边建,从打击为主向打击、整治并重转变,注重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持续净化首都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