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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经历当“资历” 卸货行业称“霸王”

来源:上虞门户网  2019-05-22 02:54

  济阳区崔寨街道,因为独特的交通优势,吸引了大批物流产业聚集。近年来,当地物流产业发展得如火如荼,极大促进了经济发展。然而,在一片繁荣热闹的发展之后,也有阴影慢慢浮现——这片阴影就是赵某强等11人组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基本案情】

  自2003年起,赵某强先后因犯盗窃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4次被刑事处罚,因殴打他人被治安处罚。2017年1月19日刑满释放后,赵某强先后注册成立了山东旺成惠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和济南金土运城渣土运输有限公司,利用自己多次受过刑事处罚的经历,在周边地区逞强称霸,形成了一定影响力。2017年9月起,为长期垄断某物流园的装卸货业务,赵某强与董某召合作,依托上述两家公司,由董某召负责业务经营和确定排挤对象,赵某强等人多次采取殴打、辱骂、威胁、恐吓、滋扰等手段,迫使其他装卸队伍退出该物流园,强迫他人接受服务,逐步形成了以赵某强为首要分子,董某召、孙某北为重要成员,赵某宁、万某某、王某某、曹某某等人积极参加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这一恶势力犯罪集团为树立赵某强的“权威”,维护犯罪集团的利益,多次逞强耍横,随意殴打他人并聚众斗殴,实施了强迫交易、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了当地的社会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经济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济阳区法院对赵某强以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30万元;对孙某北等10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至10个月不等,并判处相应罚金。赵某强、孙某北、董某召强迫交易获得的非法所得,全部予以没收。宣判后,赵某强等部分被告人提起上诉,济南中院经审理依法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这是一起典型的为强霸物流卸货行业,形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赵某强和董某召为长期垄断某物流园的卸货业务,纠集多名社会闲散人员,为实施共同犯罪组成了人数众多、纠集者明显、参加人员固定、分工明确的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利用赵某强等人多次犯罪的经历,对群众造成恐惧心理,采取殴打、辱骂、威胁、恐吓、滋扰等手段排挤竞争对手,组织和参与实施了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多起违法犯罪,严重破坏了当地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对该案的严厉惩处体现了当前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的坚定立场,同时也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发挥的审判职能。该案的判决有效铲除了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为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了坚强的法律保障。(本报记者 刘晓群)

原标题:犯罪经历当“资历”卸货行业称“霸王” 恶势力犯罪集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强迫交易主犯获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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