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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3月14日讯(记者 岳瑾 戴丹)3月13日,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官方网站上发布了《2018年棚户区改造工作拟激励城市名单公示》(以下简称《公示》)。《公示》显示,确定2018年棚户区改造工作拟激励支持的城市名单,其中包括湖南长沙、江苏省徐州市、浙江温州等12个城市。
《公示》显示,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18〕117号)要求,经组织专家对各省(区、市)上报名单进行评选,确定2018年棚户区改造工作拟激励支持的城市名单如下: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湖南省长沙市、江西省上饶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江苏省徐州市、山东省潍坊市、浙江省温州市、安徽省阜阳市、四川省南充市、河南省三门峡市、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陕西省延安市。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3月13日至3月19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
棚户区改造安居惠民。记者了解到,2008年以来,长沙市把握国家加大对棚户区改造支持力度的战略机遇,形成了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
就在2019年长沙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今年长沙将落实“四增两减”,持续推进棚改新三年行动计划。
实际上,长沙市的安居工程和棚户区改造工作已经走在了全国前列。2018年长沙完成棚户区改造2.29万户,棚改经验得到国务院通报表扬;改造农村危房5193户;13个城中村实现拆迁清零,5580户群众分到了新房;9121户居民新入住公租房,更多群众实现了安居梦。2018年10月30日,《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专刊》第152期刊发了“湖南省长沙市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文章,从“惠民生,改建城市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稳房价,因时施策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防风险,建章立制确保棚改资金风险可控;严标准,精准实施长沙棚改”等4个方面,全面推介了长沙的做法。
截至2018年10月底,长沙市累计共有22.74万户居民告别低矮的棚屋和破旧简陋的筒子楼。特别是2014—2017年新一轮棚户区改造期间,通过多种融资方式共筹集棚改资金420.77亿元,完成改造108038户,13476.02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793.6亿元。棚户区居民人均拥有住房面积由改造前的14平方米/人提高到了改造后的29平方米/人,增加了一倍。